【案情】
肖某是一家旅游管理公司的销售经理,今年1月份,他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今年6月份,双方劳动合同将到期。但是当肖某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后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公司却拒绝了。肖某担心,到时候是否劳动合同就到期终止了呢?
【分析】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对法律的误解,认为只要拖延甚至拒不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对何种情形下,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该情形,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此时,除非劳动者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或者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只要继续用工,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视为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条件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此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肖某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