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民办幼儿园担任编辑
2021年4月8日,林小姐来到本报社。她手拿一摞材料,将自己遇到的问题,目前所处的困境,希望获得的结果,有条理地逐一叙述开来。
2020年8月下旬,正在找工作的林小姐通过某在线招聘平台,向上海港湾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聘杂志编辑职位。“过程非常顺利,很快就接到了面试电话”,林小姐说道。在经过5轮面试过程中,林小姐对这家单位的业务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她被告知,胡姬港湾(中国)(下同)在上海运营了数家民办幼儿园。虽然在招聘平台上写的岗位是杂志编辑,但单位实际上从未开展此项业务,顺应当下的新媒体环境,是想让林小姐担任幼儿园公众号的编辑、文案策划等工作。林小姐基于能力胜任及兴趣爱好等角度,予以接受。最终,她于2020年8月27日拿到了公司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在当天对合同内容进行了签名确认。
根据林小姐提供的合同文本显示,她与上海民办胡姬港湾幼儿园签订了自2020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
患病就医发现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林小姐告诉记者,虽然她是与上海民办胡姬港湾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但她实际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该幼儿园内,而在位于普陀区金沙江路上的胡姬港湾(中国)行政总部。她的工作内容是负责公众号“胡姬港湾幼儿园”和“OKiKi胡姬港湾幼儿园”的选题策划、内容统筹、文案撰写编辑以及视频拍摄编辑等。
回顾与单位的劳动争议,林小姐说,平静首先打破于2021年1月12日。当天,林小姐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为:上海公积金基本账户1月11日转入上海徐汇区民办胡姬港湾新汇幼儿园,状态:待缴存停缴。
“我第一时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变更了缴费单位?”林小姐立即微信咨询了负责人事工作的赵姓同事,对方微信回复“换单位缴”。收到这样的回复,林小姐表示,“那天没有多想。”同时,她告诉记者,上海徐汇区民办胡姬港湾新汇幼儿园也是胡姬港湾(中国)下属的一家民办幼儿园(位于徐汇区),但不是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2月17日,新问题又来了。当日,林小姐因病前往某三甲医院就医,被院方告知已被中止享受医保待遇。林小姐向记者提供了当时她咨询赵姓同事的微信截图,“我的医保又显示停止了?我想问一下,是没有缴纳吗?”对方微信回复:“不应该呀,我一会看一下”。而直到林小姐离职之前,企业方始终没有明确给予答复:医保为什么突然无法使用了?为什么要变更她的公积金缴费单位?
林小姐还补充了一个细节。事实上,2020年9月入职当月,企业就没有为她按时转入社保关系,导致其曾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所以这是第二次发生这种问题了,第一次和这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在我离职前都没给我解决。”
病假工资计算不合规
林小姐离职于2021年3月2日,距离她6个月的试用期刚刚过了2天。
“工作时间越长,发现单位管理上的问题也就越多。”林小姐说道。而最令她气愤的是3月2日发生的事情。当天上午6:30左右,林小姐看到了胡姬港湾(中国)袁姓总经理于昨天22:36在微信工作群里发布的一项“提升报导质量工作计划”新规定。林小姐告诉记者,这项新规定对她的公众号编辑工作提出了在现阶段情况下基于各种客观原因无法达到的要求,“除非花费很多个人时间,但单位却没有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制度。”林小姐还特别指出,“最可气的是老板还在这份新规中把我名字写错了,太不尊重人!”当天上午7点前,原本计划上班的林小姐立即在微信工作群里提出辞职诉求。3个小时后,袁姓总经理在微信中回应,“同意你辞职,即日生效。请等候人事专员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2021年3月5日,林小姐办理完离职前的工作交接。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加盖有“上海民办胡姬港湾幼儿园”公章的《员工离职确认(员工收)》。她在“未尽事宜”一栏中写明了以下事项:1.公司欠缴2020年9月公积金,欠缴2021年1月至2月社保、公积金;2.(离职时)尚未完成2021年3月社保、公积金缴费;3.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及2021年2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两段医保账户封存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未赔付;4.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病假工资计算不合规。
有关病假工资计算不合规,林小姐向记者提供了自己2021年1月工资单。其上显示当月,林小姐病假时间20小时,病假扣款520元。“核算下来,公司是按照每小时26元来扣的。但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职第一年,病假天数不满6个月,则病假工资应不低于薪资的60%。我月工资7800元,核算下来应该按照17.93元来扣。”林小姐补充表示,涉及病假工资计算不合规的月份还包括2020年11月(3小时78元)、2020年12月8小时208元)。
采访中林小姐还补充了一个细节。3月2日前后,她曾去街道事务受理中心调出自己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其上显示在“2021年01月-至今”的缴费单位是“无缴费”。在后续不断了解相关政策后,她才明确,导致2021年1月及2月社保欠缴的真正原因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单位就把我的社保关系转出了。”“一般的常识认知里,好像是和单位达成一致,劳动关系结束了,单位才会进系统把社保关系转出,先办网上退工,后办社保转出,问题是谁会想到单位会这么黑操作。”林小姐表示,作为劳动者,面对这样的单位,太没有安全感了。
离职后,林小姐一边跟原单位解决“未尽事宜”,一边寻找新工作。但实质性的进程很慢,她举例说,“像我反映的病假工资多扣问题,全额自负的医保费用赔付问题,单位对事实情况都‘认账’,但就是没有实际行动。”无奈之下,她先后向本报热线反映问题,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积金无故变更缴费单位及欠缴问题,最终又向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