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受伤,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

来源:劳动午报 作者:潘家永 发布时间:2021-04-12 10:57

摘要: 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即使是农村居民,也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舒某系农村户籍,居住地毗邻市区。2015年,舒某家附近的工业园区扩建,其承包地被全部征收。此后,舒某一直在工业园区的公司上班。2020年6月17日,舒某下班回家后受朋友之邀外出喝酒。在去酒店途中,舒某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汽车撞伤,花去1万余元医疗费并构成八级伤残。


面对舒某的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舒某的身份是失地农民,其生活地从未改变,只能按照农村标准予以赔偿。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舒某的主张,判令保险公司按照城镇标准向其支付残疾赔偿金。


【点评】


舒某的承包地被征收后丧失了生产资料,再无农业收入,属于被征地农民。


虽然舒某的经常居住地和身份没有改变,但其经常居住地毗邻市区,生活消费水平与城镇相近,且其收入来源于城镇打工,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舒某的伤残必然会影响其家庭消费水平,其家庭可预期的未来收入势必随之减少。如果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舒某的残疾赔偿金,显然不足以填补其损失,有失公平。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舒某残疾赔偿金是正确的。


责任编辑:王枫,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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