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某系农村户籍,居住地毗邻市区。2015年,舒某家附近的工业园区扩建,其承包地被全部征收。此后,舒某一直在工业园区的公司上班。2020年6月17日,舒某下班回家后受朋友之邀外出喝酒。在去酒店途中,舒某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汽车撞伤,花去1万余元医疗费并构成八级伤残。
面对舒某的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舒某的身份是失地农民,其生活地从未改变,只能按照农村标准予以赔偿。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舒某的主张,判令保险公司按照城镇标准向其支付残疾赔偿金。
【点评】
舒某的承包地被征收后丧失了生产资料,再无农业收入,属于被征地农民。
虽然舒某的经常居住地和身份没有改变,但其经常居住地毗邻市区,生活消费水平与城镇相近,且其收入来源于城镇打工,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舒某的伤残必然会影响其家庭消费水平,其家庭可预期的未来收入势必随之减少。如果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舒某的残疾赔偿金,显然不足以填补其损失,有失公平。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舒某残疾赔偿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