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帮了我们大忙!”近日,提起河北工会实施的劳动法律监督,迁西县职工崔占军(化名)感激地说。自2018年12月1日《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施行以来,目前,该省已有55719家用人单位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聘任劳动法律监督员131871名,形成省、市、县、企业四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筑起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火墙”。
2020年9月,崔占军等7人在劳动合同期内被所在单位裁员且未得到相应的补偿,请求迁西县总工会出面帮他们维权。迁西县总指派两名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到崔占军所在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其投诉情况后,经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最终为崔占军等劳动者拿到应得的补偿。
“从监督的实效来看,多数问题通过提示、问询、建议等方式能够得到解决,体现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早发现、早处置、柔性解决’的特点。”河北省总相关负责人认为,筑牢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火墙”要建立一支覆盖广泛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
记者采访了解到,河北工会注重通过执法调研、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的方式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加强培训指导、提升监督员对劳动法律监督相关条例的认知度、注重理论研讨等,不断提升监督员的履职能力与水平:省总编写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八步法”,加强对全省监督工作的指导;峰峰集团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每周举办微课堂,全体监督员轮流登上讲堂,谈工作方法、解剖问题难点、交流监督经验、强化责任担当。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培训608次,培训39476人次。
为了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发挥作用,河北工会分层次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员的前哨作用,并且不断完善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在工作中,监督员只负责发现问题、报告信息,不负责处理问题,由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调查处理。这种做法既弥补了个人监督力量的不足,又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力量。
据了解,去年,根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协调劳动关系需要,廊坊、秦皇岛市总工会将监督工作重点放在排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上,突出做好预防服务和事前监督。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问题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稳定就业岗位。邯郸市、县工会与人社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让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有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