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前夕,松江区人社局陆续接到38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某项目于2023年底竣工,建设单位为F公司,总包为上海J公司,分包单位K公司。竣工后,因总包与分包结算产生纠纷,导致农民工工资迟迟无法结清。班组负责人称欠薪涉及约100人275万元。接到反映后,属地政府牵头多次组织当事相关方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之后,松江区人社局依法对K公司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分别约谈K公司、J公司及各班组负责人,调取了工人的考勤资料、工作量结算单、欠薪承诺书等证据材料,查实K公司存在拖欠38名农民工2021年5月至2023年10月工资共计130万元的违法事实。区人社局随即向K公司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K公司限期结清拖欠的全部工资。
K公司辩称,因总包J公司迟迟未配合结算,拖欠工程尾款,导致其无力支付工人的工资,并提交了相关发函证据材料。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总包单位应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区人社局依法同步向总包J公司下达《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清偿。J公司提出异议,认为K公司提供的欠薪人员名单、考勤与实际不符,存在工资造假;同时提出已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足额拨付了人工费,不存在拖欠工人的工资的行为,拒绝履行清偿义务。针对J公司的质疑,区人社局再次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复核,最终认定拖欠38名农民工工资13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依法对J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面临被行政处理的压力,J公司主动与K公司协商,并向K公司支付工程款130万元,K公司主动结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综合点评
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由甲乙双方结算纠纷引发。本案中,执法人员针对总包、分包关于欠薪人数、金额争议,以及查处疑点、难点,多措并举固定证据链条,确认欠薪事实,依法予以处置。
本案因总包和分包之间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直至案发,工程竣工一年半,收集证据困难。班组负责人自报欠薪涉及约100人275万元,分包单位为外省经营企业,负责人不出面配合调查,逃避责任。证据收集过程中,班组长采取编造欠薪名单、虚报、多报金额等套路,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为了查清事实,执法人员对农民工进行一对一、面对面逐一核实,不在场的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核实反映的欠薪情况。通过收集出勤记录、出工账本、工友互发微信记录、转账记录、结算单等资料,形成证据链。
本案中,分包单位及负责人身处外地,一度失联,约谈调查难以推进。属地公安部门联动外省市公安部门协助,联系到分包负责人并传唤到场配合调查。案件调查中,针对虚假讨薪情况,通过公安民警现场宣贯政策法规,对“捏造事实、恶意讨薪”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发挥了较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案件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全流程中,区人社局联合属地政府持续搭建协商沟通平台,推动各方化解分歧。在落实刚性执法举措的同时,对总包单位开展行政约谈、用工合规指导,压实总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清偿薪资,最终一次性化解群体性欠薪隐患。
文/钟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