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四川求职者在应聘“沪上阿姨”奶茶品牌的成都店时,因咨询社保与试用期等正当权益,遭HR辱骂,一句“找个班上吧”“随便举报”,将招聘方的傲慢展露无遗。后续,“沪上阿姨”方面在评论区中回应,该事件是由沟通中的误会导致,事件发生后,当事HR已经诚恳向求职者道歉并取得谅解,目前事件已妥善解决。
企业的回应将事件归咎于“沟通误会”,却回避了核心症结。到底是误会,还是傲慢?若真有平等沟通的诚意,在面对关乎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咨询时,理应耐心解答,而非以贬低人格的方式进行语言攻击。
求职者咨询社保与试用期相关事项,本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应尽的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时长、工资标准也有清晰法律红线。这些权益不是求职者的额外要求,而是劳动契约的底线保障。招聘环节的本质,就是企业与求职者双向选择的平等对话,而非一方居高临下的筛选审判。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居高临下”并非只出现在“沪上阿姨”的HR身上。这背后,反映出部分企业将求职者视为可随意支配的人力资源,而非平等的法律主体,缺失了对劳动者最基本的尊重。
要清楚的是,招聘环节的傲慢伤害的不仅是求职者个体,更会反噬企业自身发展。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有着惊人速度,招聘中的不当言行极易引发舆情讨论,损害企业口碑的同时,也让优秀人才望而却步。我们很难想象,一家连劳动者基本权益都不愿正视的企业,用什么来难赢得市场信任。尊重劳动者,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并懂得以真诚姿态搭建与求职者的信任桥梁,这样才是企业吸纳人才、行稳致远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