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今年法定假日与周末重合”“不用连上6天班了”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发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6年节假日安排,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假日均与周末自然衔接,被称为“良心假期”。不少“打工人”举双手赞成,直呼“不用连轴转上六天班,太香了”。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是不是少放假了?撞上周末要补假吗?”休息休假一直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话题,那么,职场上究竟哪些假期遇上周末要补假,哪些又不用补呢?
是否补假关键看节假日类型
事实上,节假日撞上休息日是否需要补假,需根据节假日类型及相关法规规定判断。
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下称《办法》),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7个节日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4个节日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举例来说,根据《办法》规定,春节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放假4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如适逢周六、周日,通常会通过调休的方式,在节前或节后的某个工作日安排补休,确保劳动者能享受到完整的法定假期天数。而即将到来的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若当天是工作日,则妇女放假半天,若与周六或周日重叠,则无需额外安排补假。
生育假陪产假均为连续计算
近年来,育儿假、陪产假等假期中的“新生事物”接连出台。这类假期遇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呢?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等文件,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可享受5天)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因此,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请育儿假即可,不存在补假的问题。同时,上述文件明确,生育假(60天)、配偶陪产假(10天)须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3+7)天中,“增加的7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不因法定节假日而顺延。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天数包含期间的所有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会因这些休息日而顺延或额外增加产假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因此,部分企业将“职工年休假包含法定节假日”等条款写进规章制度,缺乏法律依据,职工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工会寻求法律帮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到属地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
假期被安排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在关注补假的同时,还应该关注相应的工资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无论法定节假日是否恰逢周末,只要用人单位在该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就必须支付三倍工资,且不能通过补假来替代。
而部分公民放假的工资支付标准,则要分两种情况讨论。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答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明确,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且无法安排调休的,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即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2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