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实践丨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孙岩 发布时间:2023-12-21 17:37

摘要: 2023年以来,全国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经确定,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如今社会的节奏越来越快,生活成本也在逐渐增大。与此同时,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根据统计数据,2022年的生活成本同比上涨了28%,进入2023年后,物价上涨的趋势也并未减弱。


对于职场人来说,工资上涨无疑才是最好的消息。2023年以来,全国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经确定,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义


本文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历来重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但在实际生活中,长期以来,部分企业为了提高经营利润,采取克扣工资的手段,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这种行为不仅对劳动者不公平,也对社会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是从根本上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用人单位施加一定的约束,通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趋势


2023年6月,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9号),从2023年7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与今年社会平均工资上涨6.9%相比,最低工资标准在2022年未做调整的情况下,两年的综合增长率仅3.86%,远低于本市整体工资增长水平。总的来说,当前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趋势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一是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偏低,导致劳动力市场定价扭曲。具体表现为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都较低。


二是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缓慢,未能体现出“劳有所得”。具体表现为:第一,2017年之后的历次调整幅度接近CPI的变化率,仅能消除物价上涨因素,低于人均GDP增长率,未能反映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第二,2017年之后的历次调整幅度接近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平均线),未能反映出上海劳动力市场上的薪资水平变化状况。


三是最低工资标准功能弱化,对劳动者就业意愿激励不足。具体表现为:第一,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在2015年之后一直低于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幅度,2023年三者比例为1:0.81:0.58,过低的最低工资标准导致劳动者特别是本地户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下降。第二,最低工资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误区。通常认为最低工资提供的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保障,但工资作为劳动者付出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最低工资标准更应反映出社会对低技能劳动的价值认可,而不仅仅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要适当考虑到工人及其家庭的需要,还要考虑到经济因素,如内需增加、消费提升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因此,有必要按照国际惯例和上海实际经济发展与消费水平,建立起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


一是厘清最低工资标准的功能定位,进一步体现出劳动的社会价值。首先,在明确最低工资的托底保障作用之外,还要认识到工资的社会属性,最低工资是对低技能劳动的价值认可,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增进劳动者的就业意愿。其次,要认识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时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调整依据主要是过去一两年的数据,三方协商只是在谈判中确认过去已经发生的工资变化事实,不是对本年及未来几年工作水平变化的预测。再次,要认识到合理的收入分配可激发各生产要素的活力,使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原则,特别是与其他民生保障待遇的关系。首先,要采取“小步快走”方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根据上一年的就业市场变化适当调整标准,及时反映市场上工资水平变化情况。其次,要对最低工资标准有一定的中长期目标,通过连续、渐进的调整来协调工人及其家庭的合法需求与企业或雇主在工资支付能力之间的差距。再次,要适当控制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之间的比例,既要避免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导致失业人员、贫困居民无法正常生活,也要避免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导致低技能劳动失去就业意愿。


三是细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体现劳动就业市场的变化情况。首先,在重点关注物价因素(CPI)之外,将经济发展(GDP)、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因素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决策之中,让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其次,要充分调查本市劳动就业市场,细化异质性研究,精准定位受到最低工资标准影响的群体,通过引入经济学量化分析模型,精确测算相关群体的收入变化情况。再次,要在充分了解职工群体收入状况的情况下,提出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幅度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统一与职工收入有关的数据发布。


摄 影:朱兰英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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