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休产假等,影响年休假的使用吗?

来源:中工网 作者:唐乙隽 发布时间:2023-11-26 09:24

摘要: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问:请病假、休产假等,影响年休假的使用吗?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所以,是否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要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的时间来看。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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