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总监,今有一件急事咨询,希望尽快得到你们的回复。
六个月前,我们企业招聘了一批外来务工者,在集体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位外来务工者恰巧不在岗位上,与他关系极好的同伴打电话给他,他让同伴代签。当时,我们也没有在意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便同意了。
现在,这位外来务工者准备离职,但他认为劳动合同是他人代签的,企业没有与他签订过,应该支付双倍工资。此事,作为部门负责人,我当然要负主要责任。请问,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真的无效吗?当事人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吗?作为企业方来说,还有什么补救措施?
施先生
施先生: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应该慎之又慎的事,特别是企业,不能因为是格式合同、强势地位,就可以草率粗糙做这件事。
他人代签劳动合同,职工能否获得双倍工资?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如果企业方没有证据显示代签行为是得到当事人同意或当事人授意第三方代签或代签劳动合同内容得到当事人认可,那么,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期间内提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而言,会得到相关法律部门认可。
按你对我们的说法,当事人当时是同意代签的,只不过忙于事务,人不在现场。那么,当事人的同意有没有确定的证据,比如微信留言、电话通话记录等,就十分重要了。如果有,我们相信,该代签行为也是可以搞个一清二楚的。如果没有,则很难说是当事人本人意愿的体现。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最好还是当事人“亲力亲为”,一旦代签,要么取证,要么事后当事人补签并备注情况。
赵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