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哪些休息休假权?

来源:中工网 作者:徐旭霞,韩涛 发布时间:2023-10-01 14:51

摘要: 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时间。

休息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那么,劳动者有哪些“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后应有哪些补偿?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有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者享有哪些休息、休假权?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是指一个工作日内劳动者的用餐和休息时间,该间歇时间长短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满足就餐和短暂休息需要。


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结束一个工作日后,在开始下一个工作日之前的休息时间,用于劳动者的正常社交及睡眠休息等。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总计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公休假日,是指工作满一周后的休息时间。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常实行5天工作日,公休假期一般为2天。部分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灵活安排公休假日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时间。


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此外劳动者还可享受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特殊情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梁嘉蕾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不敢休”“不好意思休”,休假为...

干一单挣一单的钱,“计件工”休假...

“一个萝卜一个坑”,休个年假咋这...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