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薪日”可以不一样吗?

来源:上海人社 发布时间:2023-08-14 15:44

摘要: “发薪日”可以不一样吗?

【划重点】


1、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


2、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责任编辑:刘振思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有何规定?不构...

【知识】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这些热...

【知识】病假工资根据职工在本单位...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