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靓问:我最近刚办完婚礼,向企业提交了休婚假的申请,准备从今年6月19日起开始休,企业收到我的申请后予以批准,并告知我应在6月29日上班。请问,由于当中碰到端午节,企业这样算对吗?
答: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再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合并连续使用,享受婚假连续待遇。增加的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三天,加上增加的七天,共十天。如果你从6月19日休婚假,应该休到6月28日休完,29日上班,但由于增加的七天婚假正好碰到端午节,因此,你可以延休到6月29日,到30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