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集体合同误区案例④

来源:中工网 作者:张兆利 发布时间:2023-06-04 15:56

摘要: 集体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当然适用于集体劳动合同。

误区4 集体劳动合同不可单独解除


2020年6月,小辛所在公司工会代表全体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底,为更好地发挥自身专长,小辛决定辞职赴外地应聘发展,于是向公司提交了辞呈,表明将在1个月后离职。由于小辛是公司的技术骨干,他的辞职申请被公司拒绝。


评析

小辛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未就劳动者解除集体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但是集体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当然适用于集体劳动合同。在此前提下,劳动者解除集体劳动合同则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二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的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三是该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六种情形之一的。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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