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工作;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用人单位不得私自处理拟聘人员信息……过去五年,劳动保障领域迎来了诸多新政新规,职场人的合法权益、生态环境正发生着悄然而深刻的改变。
关键词 生育
三孩入法
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此后,参照计生法规定,上海也对生育政策作出了优化。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解读】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意味着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有了法治保障。这次修法明确删除了关于缴纳社会抚养费及相关处罚的规定,此举意义深远。取消了社会抚养费,也就解除了很多人的后顾之忧。同时,取消社会抚养费,也意味着现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这次修法还有很多引人注目的“看点”。比如,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这些要求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具有强制性,各地各部门有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
在此基础上,上海的地方规定修改了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同时,首次明确育儿假夫妻双方都有。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明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