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应当仲裁前置。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也存在例外情形,譬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据此,劳动者可以持工资欠条等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若诉讼时效过期将丧失胜诉权利。为避免追索欠薪的权利“过期作废”,劳动者可通过以下4个案例分析中准确把握有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以便适时行使诉权。
【案例1】时效期间:统一3年
邱女士于2021年11月离职时,公司向她出具了欠薪条并写明3个月内付清。因公司届时并没有付款,她又到外地打工去了,所以,这件事就搁置起来了。近日,邱女士又想追究这件事,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她听说打官司有时间限制,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就不受理了。她想知道:这个时效期间究竟是多长时间?
【点评】
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与之对应,公司承诺3个月内付清欠薪,诉讼时效应从3个月届满的次日起计算3年。
【案例2】
分期付薪:一起计时
针对个体工商户胡某的欠薪问题,2022年3月31日,尹女士与之约定分3个季度付清,每季度末前支付15000元。最近,尹女士感觉胡某的经营状况一直没有好转,担心其到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她想知道:如果双方为欠薪支付产生纠纷,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是按3个季度结束合在一起计算还是按照每个季度支付的款项分别计算?
【点评】
诉讼时效并非按照季度支付款项分别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与之对应,尽管尹女士与胡某约定偿还欠薪的时间不一,但诉讼时效期间并不是按照不同的时间计算,而是以最后一次支付欠薪时间的次日作为起算点。
【案例3】
时效中止:延时六月
2022年8月26日,沈女士与一家公司约定了偿还欠薪的时间。但沈女士担心万一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出现意外情况,如当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静默管控措施,导致她无法提起诉讼时该怎么办?
【点评】
诉讼时效应从疫情管控消除之日起延时6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根据这一规定,因疫情管控属于不可抗力,所以,沈女士可以按照该规定确定的期限行使诉讼权力。
【案例4】
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2019年7月15日,个体工商户肖某向朱女士出具欠薪条一份,同时明确承诺一个月内付清该款。此后,肖某发生意外。还款期限届满时,朱女士不忍心让遭受不幸的肖某在此时还钱,便没有立即向其索要。
因肖某一直未主动给付该款项,2022年7月5日,朱女士找到肖某要求其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付清欠薪。为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她想知道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点评】
可以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朱女士已经要求肖某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欠薪,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2022年9月1日起重新计算3年。
颜梅生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