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陈樱认为,新业态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基层从业者的权益为代价。据陈樱介绍,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但法律保障尚不完善。但新业态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基层从业者的权益为代价,应与从业者的权益保障实现平衡。
2021年7月,《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平台只要求骑手提供劳务,却不用负责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上海二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董娟子表示:“我们也在思考,如何为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量身打造’法律保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仅仅依靠平台承担责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建立更合理的风险分担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平衡从业者的权益和保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期望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新业态用工,特别是处于中间形态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进行不断探索、细化与完善,展开更灵活、合理的制度设计,既可充分保障新业态从业群体的权益,又可促进新业态经济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切实呼应人社部等共同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陈樱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