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快递企业向快递员转嫁安全风险

来源:江苏工人报 作者:王槐艾 发布时间:2021-10-12 08:51

摘要: 责任与担当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根本,没有责任担当的企业终将自食其果。

江苏省扬州市民蔡先生在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车时,被同向而行的快递员电动车超车撞倒,造成腰椎骨折。交警经勘察,判定快递员负全责。既然厘清了责任,已经产生的5万多元治疗费就应该顺理成章由快递员及其所在快递公司承担。然而,维权过程却一波三折,这让躺在病房的蔡先生很气愤。


事故发生后,考虑到快递员是外地来扬务工人员,一时凑不出这么多钱,蔡先生的家人便电话联系上了快递员所在的扬州某快递公司南区分公司。电话中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放心看病,该承担什么责任,他们不逃避,该花多少钱花多少钱。然而,第二天,蔡先生家人上门具体洽谈时,快递公司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变。说这个快递员已经被公司除名,不是他们的员工了,快递公司不好帮快递员承担这个责任。同时,快递员也表示,事发后,自己连公司接单派单的软件也登录不成了,再一打听,公司竟然在事发后将他除名了。


快递员撞了人,肯定推脱不了责任,可事故是在送货途中发生的。按理说,他为快递公司打工,快递公司不仅要承担相应责任,还应该出面帮助员工处理事故。而扬州这家快递公司却表示,目前他们公司跟快递员的关系并非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快递员的身份是分包商,负责几个小区的快件派送收件业务,独立经营,亏损自负。根据合同,发生意外,由他自行承担理赔。至于为何事故发生后突然将快递员除名,快递公司没有给出解释。


快递公司的做法让快递员既心灰意冷又十分气愤。他表示:今年5月份,公司确实改变了运营模式,但所谓的分包协议以及承包区域都是公司拟定的,而且实际运营中并没有严格按照承包协议来,哪个区域差人,快递员就得到哪边送货。如今出了事故,公司却以承包协议推卸责任,实在不应该。


鉴于快递公司与快递员确实签订了承包协议,改变了过去的雇佣关系为合作关系,律师表示,如果双方被法律认定是一个承揽关系,那么这个所有的赔偿责任,确实应当是快递员个人承担。难怪现在好多快递公司都与快递员签订了分包或承包协议,虽然经营模式没有改变,但法律关系确实发生了根本改变。


目前,扬州除了顺丰、京东等快递企业外,大部分快递公司都采取加盟制,快递员以分包商身份承担某一区域的快递业务。为规避责任,快递企业在加盟协议上都会注明:自负盈亏、出现意外责任自担等条款。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快递行业加盟制,看似激励了从业者,本质是在转嫁风险。经营模式改变后,快递员收入会略有增加,同时经营风险也大大增加,而对此缺乏法律知识的快递员却浑然不知。


对于快递企业通过签订分包或承包协议,向快递员转嫁安全风险责任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提醒快递从业人员,跟快递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前,一定要了解双方的关系。即使是雇佣关系,也要了解用人单位的经营资质,跟有经营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法律界人士也提醒快递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收集证据,以便在发生事故后为诉讼提供证据。2018年1月,在浙江诸暨,快递员陈某送货途中撞伤路人,由于陈某跟所属营业部签订的是承包协议,一时间到底谁来赔偿成为争议焦点,经过漫长的诉讼,加之快递员提供有力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著名社会学者吴林斌表示,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其运作不能单纯用对错来衡量。但是,责任与担当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根本,没有责任担当的企业终将自食其果。企业转嫁安全风险,看似减少了麻烦,实是缺失了信用和良知。同时,他也告诫快递从业人员,安全远比金钱贵万倍,既不能为业绩不顾安全,更应该及时为安全上保险,为自己,也为他人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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