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7月21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自通过当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为贯彻实施中央和市委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性问题决定,《决定》共十二条,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责任,明确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公平就业和纠纷化解、狠抓落实和强化监督等相关内容,用法治力量汇聚全社会促进就业的共识和合力,为积极高效精准促进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通的上海市副市长职务;任命陈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陈勇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任命冯志勇为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免去张国坤的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孟文海、杨慧亮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童建平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余成斌、戚玉箐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李向农等12名同志为市十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蒋卓庆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要围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着力推动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要深入开展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切实抓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执行,修订完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本市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蒋卓庆指出,要围绕促进本市经济恢复和重振,积极运用法治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速经济恢复重振,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功能,高质量推进经济领域相关法规立法工作,深入调研、破解难题,更好支持本市先导产业加快发展、改革创新取得突破。要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增长效应,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开展市重大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城中村”全面治理、老旧小区加快改造。要按照市委要求,持续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实情、汇集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更好促进稳岗就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陈靖出席会议。副市长舒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市监察委、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前还举行了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情况的专题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