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浦东新区法规出台,聚焦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22-07-21 13:00

摘要: 《若干规定》还就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10部浦东新区法规。据悉,《若干规定》共19条,对发挥浦东引领区功能,辐射带动全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协同合作。为此,《若干规定》明确了市和浦东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化妆品产业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和指导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建立市区两级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对于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中跨部门、跨领域的事项共同协商研究。


研发创新能力是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并针对业界和广大消费者十分关注的化妆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若干规定》主要做出了以下规定:市科技部门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化妆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促进产学研医深度融合,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和新品研发能力,推动化妆品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浦东新区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进全球化妆品品牌集聚,鼓励和引导在综合商圈开展展示、推广、体验等活动,支持在免税店设立国产化妆品销售专区,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为满足产业创新发展的要求,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若干规定》在进一步鼓励化妆品企业精准研发、个性化服务、原料供应服务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化妆品企业探索小批量、多品种、高灵活度的生产模式,精准研发适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化妆品。


在个性化服务方面,明确本市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以在浦东新区设立的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对其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现场提供包装、分装服务;规定本市支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第三方机构建立化妆品原料供应服务平台,为浦东新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提供原料供应和质量管理等服务。


允许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其境内责任人可以在浦东新区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区域内自行或者委托其他企业,按照国家化妆品标签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加贴中文标签。


明确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化妆品样品以及展览展示化妆品可免于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并免予进口检验。推动展会延伸交易,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本市其他化妆品专业会展的参展商,经海关等部门批准,可在会展结束后将原进口化妆品转为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货物,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方式销售。


此外,《若干规定》还就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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