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风采】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现任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刑法学会会长。入选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杰出专技人才”、“上海市教育功臣”、“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连续12年获“中国法学高产作者”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十余项课题。
他连续20年被学生评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在华东政法大学可谓前无古人;他是华政“校宝级”的教授,更是同学们口中平易近人的“宪哥”。作为法学教育家,他孜孜以求,诲人不倦,成为华政唯一的既获“教学杰出贡献奖”又获“科学杰出贡献奖”的教师;作为刑法学家,他谙熟法理,心怀正义,致力于服务社会。
1979年,刘宪权报考华东政法学院,成为该校复校招生以来的首届学生,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2003年获博士学位。他至今从教38年,担任法律学院院长17年,刘宪权感慨说:“回过头来看,我还是最适合做老师。
明德树人 潜心教学
“没有上不好的课,只有上不好课的老师”,这是刘宪权教学生涯中一以贯之的基本观点。给本科生上刑法课对刘宪权来说意义非凡,拿着“小蜜蜂”无线话筒穿梭在被学生包围的教室,将话筒递给学生,听学生各抒己见、互动思考。
通俗易懂,是刘老师的教学特点。例如对于“不知者不罪”议题的讨论,刘老师指出:“农村有诸多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导致的重婚现象,但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也应按照法律来处置。”
循循善诱是刘老师的课堂特色,他善于设计问题、埋伏陷阱,一场场“头脑风暴”轮番来袭,让学生在“犯错中吸收知识”,方能终生不忘。在这样的课堂氛围中,“有学生睡觉是不可能的;不听我的课,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实际已形成共识”,刘宪权打趣道。而上好一堂课的关键是什么?当然是反思。
“下课”在刘宪权的眼里并不是一堂课的结束,回味课程、总结反思才是下一堂课的正确打开方式:哪个知识点要先讲案例,哪个知识点要先分析法条、理论,不一而足……本科教学能够让教师发现不足,鞭策前行,促使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因而刘宪权上的刑法课大受欢迎,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阶梯教室,回回都爆满至500多人,应该是最有力的注解。此外,更是有同学把刘老师的同一门课足足听了8次,沉迷其中,乐此不疲。
作为法学教育家,38年的教学生涯,刘宪权几乎囊括了教坛重量级奖励,而他最看中的还是连续20年成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金杯银杯,不如学生给的口碑”,从50后、60后到如今的00后,他教过的学生已横跨了大半个世纪。“风趣幽默、平易近人、博学多识、能改变学生的命运”是同学们发自内心的褒奖。如今,刘宪权已桃李天下,他培养的数以万计的本科生,数百位硕士和博士生,遍布法学界,为法治中国输送了一批批专业人才。
科研促进教学 致力服务社会
高校教师应教学与科研并驾齐驱,相互促进。刘宪权在潜心育人的同时,对法学的研究可谓已达炉火纯青的程度。刘宪权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以及中华外译项目1项,连续12年成为“中国法学高产作者”,在法学界可谓凤毛麟角。而他往往能将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带到课堂上,用科研促进教学。
法学是社会科学,是服务社会的学科。刘宪权对法学生的培养更注重立德树人。“做学问要先做人”,他要求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刑法学又是一门与时俱进,常更常新的课程,因此刘宪权勇立潮头,总是将最新最热的案例、研究成果融入课程教学:在课上和学生分享金融犯罪、人工智能犯罪以及网络信息犯罪成果,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进而学以致用,更好地为法制社会服务。
作为“教育功臣”的刘宪权,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职。他担任各级党务部门法律顾问,为司法部门作专题讲座500余次,并担任法律咨询员,用法学专长服务社会。此外,刘宪权以潜心研究之下的科研成果回馈社会,在金融犯罪、人工智能犯罪以及信息网络犯罪等诸多领域,很多重大司法解释、修正案均听取他的专业意见。他以法学家的身份践行社会责任,为服务社会作出卓越贡献。
作为法学界的权威人物,刘宪权是家喻户晓的“电视明星”,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定性、法理疑难问题作出表态和刑事辩护。例如在许霆案件当中,各种观点“百家争鸣”:有人认为该案件属于“民事不当得利”,也有人认为不应该构成犯罪,而刘宪权一锤定音,认为许霆构成盗窃罪。而依据何在?底气何来?是扎实的法律功底赋予了刘宪权坚定与从容,从而为法律的正确适用彰显了公平和正义。
刘宪权在法学教育与研究上的杰出成就,201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是当年上海高校文科教师、全国法学教育界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教育工作者。
“明德崇法,笃行致知”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校训,也是刘宪权教学科研始终践行的准则:他以德树人,追求法治,注重实践,探寻真理。“我可能不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但我一定是一个极其勤奋的人;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能力,但绝对不应质疑我的努力”,勤奋和努力是刘宪权从教一生的写照,也是他功成名就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