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要强化大龄岗位开发。
根据要求,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合的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挖掘对经验、技术、耐性要求高,对体力、敏捷度要求低的岗位,吸纳大龄劳动者。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大龄人员的灵活就业的模式。
通知指出,要推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落实现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及合伙创业,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等具体情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