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2023年西藏招才引智政策推介活动(上海专场)在沪举办。
围绕高原生态、地质、医药、农牧、高新数字、清洁能源、教育等重点领域,西藏自治区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324个,其中“调入引进”需求122个,“柔性引进”需求202个,“技术合作”需求45项,“揭榜挂帅”项目4项。
据介绍,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西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若干措施》显示,高层次人才被划分为四类:A类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为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等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等其他高层次人才。
西藏将分别给予通过调入、创新创业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个人补助;通过柔性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除在藏工作协议书规定的待遇以外,每年还能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个人补助。此外,通过调入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还将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科研补助。调入、柔性引进的人才享受西藏同级别薪资待遇。
调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调入前已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调藏工作试用期满,或调藏工作满2年,可以按规定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在区管国有企业工作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按区管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安排职务和工作;在区外已有副处级、正处级职务,调入引进后可按程序提任正处级、副厅级职务;在区外已具有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可按程序提任事业单位五级、四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
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已取得副高级职称且满2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确定正高级职称、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正高级职称(岗位等级为三级以下)的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藏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可由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副高级职称。
在住房政策、家属安置、医疗保障等方面,西藏也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足保障。人才还可凭“珠峰英才卡”,按规定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企业注册登记,以及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交通出行等其他优待服务。
此外,西藏还鼓励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珠峰英才”计划是自治区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每年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有计划遴选一批战略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将在5年支持期内给予特殊支持。
头图为2023年西藏招才引智政策推介活动(上海专场)。李美慧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