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此轮疫情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对劳动关系造成了一定影响。劳动关系领域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劳动合同怎么签、居家办公待遇怎么算、企业能否能辞退员工……面对这一系列问题,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实务100问》,予以了详尽解答。
上海圣知林律师事务所认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总原则是:利益保护要平衡,协商一致是王道。《100问》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写,如后续有新的政策变化,也会及时更新。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篇之八:
1、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能否因疫情和经济效益不好直接将劳务派遣制劳动者退回到用人单位?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故用工单位不能仅依据疫情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就退回派遣劳动者。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退回的,应按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处理。圣知林认为在实际应用时仍需要注意退回情形合法、程序合规,避免因此招致行政处罚或劳动争议,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风险与损失。
2、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即将到期,派遣单位可以网上申请办理吗?
答:可以。疫情期间,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可以采取网上、邮寄等方式办理。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期办理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合理顺延期限。
3、疫情发生后,学校要求有一位家长陪同孩子封闭管控在家,属于劳动者被依法隔离的情形吗?
答: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上述情形不属于被依法隔离的情形,圣知林建议与劳动者协商,使用调休,或按事假处理。
4、疫情致托幼机构放假,孩子父母均要上班工作,可以带娃上班吗?
答:圣知林提倡在疫情期间共克时艰,建议用人单位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的实际困难,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尽可能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让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同时也能兼顾好子女看护。如确需劳动者到岗上班,其又带了娃上班的,则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就孩子在办公室的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和约定。
如劳动者未经公司同意就带孩子上班的,在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圣知林不建议直接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处罚劳动者;如已造成不良影响,从人文主义角度,也建议先与劳动者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5、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带娃上班,若孩子在办公场所受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根据《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疫情期间用劳动者带娃上班的,用人单位未与孩子形成事实上的委托监护关系,对孩子无法律上的看管义务。如孩子受伤系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因用人单位场地等原因发生伤害的,仍可能会引发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