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区”员工能去上班吗、能继续申请居家办公吗……来看“五问五答”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2-04-12 14:09

摘要: 如果单位发出“召唤”,自己该不该去上班,若不响应会遭到处罚吗?

4月11日,上海宣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际,对申城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全市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防控。


消息一出,一些身处“防范区”的员工有了疑惑,虽然自己被允许走出小区,但全市众多区域仍在严控之中,如果单位发出“召唤”,自己该不该去上班,若不响应会遭到处罚吗,如果因上班遭遇感染会被认定工伤吗?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胡一舟,进行解答释疑。


一问:企业可以要求防范区员工上班么?


答:首先,上海对“防范区”的定义是近14天内无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居住小区、自然村或单位、场所,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4月12日,上海再次重申,防范区不是“放飞区”,要坚持“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的策略,非必要不外出,在居住小区内活动为主;确需外出的,可在防范区所属街镇内活动,不得流动到封控区和管控区。对毗邻地区有较多封控区可能产生集聚性风险的区域,各区可视情况强化管控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即便是防范区,也需要遵循严格的防疫规范要求,因为如出现阳性感染者,该居住小区或自然村(单位、场所)就会动态调整为封控区,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建议企业能“屏牢”就“屏牢”,若无特殊需求,尽量不对防范区员工提出返岗。


二问:防范区员工能否继续申请居家办公?


当前,居家办公依然是企业和员工的最佳原则。因此,即使能够出门,防范区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继续采用居家办公方式。


特殊时期,也建议企业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多关心职工;当然,也需要职工理解企业的难处,共同进退,彼此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三问:企业能否以“不上班”为由,处罚防范区员工甚至解聘?


答:对于位于防范区的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还需要等待时日,视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要求符合条件的员工陆续返岗。在此之前,不宜适用企业规章制度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违纪处理。


四问:如果员工因为企业要求去上班被感染,能否认定工伤?


答:依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8号规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见,履职因素是国家政策层面给予医护及相关人员、城乡工作者履行抗击疫情工作职责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因此,一般员工因企业要求上班被感染新冠病毒,员工要求认定工伤,缺少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五问:城市将面临逐步开放,职场人和企业有何需要注意的?


答:上海抗疫一个多月以来,无论对于职场打工人,还是各行业企业,都经历了一次漫长“停顿”,或多或少都遭遇了疫情对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希望能具备较强的用工合规意识,特别是疫情期间工资支付、休假管理都能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于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希望职场人与企业能够秉持协商求同的原则,尽可能通过协商方式求同存异,形成抗击疫情的命运共同体。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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