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要求职工加班“连轴转”,可以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2-03-22 16:08

摘要: 企业如果确实需要加班加点,建议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单位要求我们连续加班,疫情期间允许吗”、“已经在单位连轴干了几天了,算超时加班吗”……


这些天来,关于“加班”的话题,被不少上班族所提及。尽管受到疫情防控的影响,很多人按要求在家隔离,但还是有部分劳动者被企业“召回”到工作岗位上。而由于工期或是任务被耽搁,“加班”似乎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


那么,疫情期间,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加班“连轴转”吗?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杨宏芹。


首先,杨宏芹指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中曾指出,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所以,杨宏芹表示,为了抗击疫情必须加班加点的企业,比如生产口罩、消毒水等医用产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与员工协商后,这部分企业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受加班时数的限制,但需要提醒的是,还是要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那么,如果普通企业要求员工加班“连轴转”,可以吗?对此,杨宏芹指出,复工后,企业如果确实需要加班加点,建议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是,企业如果未申请,则需要依法支付相关加班费,不得超时加班,否则将违法。


需要提醒的是,因为特殊时期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少企业确实遭遇了现实困难,因此加班加点或许不可避免,但是员工的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障,不能因此而受到侵犯。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不能“想当然”让员工无偿或是“自愿”加班,也不能违反劳动法规定,让职工“连轴转”;而对于员工来说,也应与企业共患难、共进退。关键时刻,要理解企业的难处,尽量配合工作,提高劳动效率,不要制造借口“磨洋工”浪费时间,表现出职场人积极的工作状态。否则只会影响自己在企业心中的考评,今后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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