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五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8月25日至27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根据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日程(草案),8月25日下午将举行扩大会议,市人大代表将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讨论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以及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和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市级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及相关决议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陈靖,秘书长赵卫星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