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未规范着装、佩戴服务牌证,此类初次发生的“无心之失”行为可以不罚。8月16日,上海市举行市政府发布会,介绍了《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从8月20日起,上海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海3年推出14份清单,让5000余家企业受益
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介绍,2019年,上海市率先开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探索,初衷是解决企业关心的“轻微违法能否不处罚,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空间”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3月15日首份清单实施,至2022年8月14日,本市已适用清单对5000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如果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来计算,减免的罚款金额超过5.95亿元。企业普遍对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表示欢迎,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生存发展,保护了上市公司商誉,避免其因轻微无心之失而不得不进行负面信息披露、引发连锁不良后果。
在领域覆盖方面,3年间,本市已推出14份清单,覆盖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务等10个领域,其中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民防、消防、气象等8个领域均为全国首份省级清单。此外,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还有5份清单已形成草案,不久将出台。
另外,涵盖事项不断扩充。已有清单的执法领域都积极扩充、升级。3年间,市场监管领域已推出3份清单,文化市场和消防领域都已升级至2.0版清单,城管领域已启动2.0版清单起草。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不断深化。市场监管、消防、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均制定了清单实施指导文件,规范实施程序、细化具体要求。多数部门配套完善了执法办案系统,以实现检查记录留痕、全市信息共享、不予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等。
陆卫东表示,统一长三角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标准取得突破。今年1月,上海牵头,联合苏浙皖三省推出了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气象领域两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这不仅是长三角地区首次推出统一的清单,也是国内首次多省(市)统一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标准。
2023年底前实现“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领域覆盖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上海2023年底前实现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有关执法领域,推动制度更早健全完善,惠及企业和群众。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不代表企业的任何违法都可以被容错,更不代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不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仅适用于符合法定不予行政处罚制度的违法行为,要同时满足已经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或没有危害后果)等一系列法定条件。
在发布会上,市交通委副主任蒋宏飞、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李孝猛、市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李伟民分别介绍了交通、市场监管、消防三个领域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情况。
据蒋宏飞介绍,此次出台的《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定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8项。“在全覆盖的同时,还规定了涉及网约车驾驶员、巡游车驾驶员、船员等行业从业人员的7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规定了涉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9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李伟民表示,消防部门对2019年的清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对象和范畴。比如,在消防救援部门检查发现之前,单位已自行发现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类问题、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防范措施或者将危险部位停用的,依法不予处罚。
作为最早出台清单的市场监管局,李孝猛介绍,目前三份清单总共有50项市场监管领域的不予处罚事项。截至今年8月15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清单的规定,已经对4153家市场主体不予处罚,其中广告类案件占比最大,达到3399件。清单的实施,实实在在为上海营商环境做加法,为行政权力做减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