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2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曹吉珍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议案的说明》。
曹吉珍在说明中指出,按照《预算法》规定,市财政局编制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议案经报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曹吉珍在说明中指出,2021年,财政部下达本市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224.1亿元,本市已全部发行完毕。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实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积极拓宽专项债券使用领域,指导相关区早谋划、早准备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专项债券项目;三是持续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指导和督促相关区不断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曹吉珍在说明中指出,国家正式下达本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79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新增债券768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025亿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增一般债券额度228亿元中,市级使用164亿元,主要用于市级基本建设财力和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转贷区级使用6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40亿元中,市级使用222.6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市域铁路项目、国铁项目、市区联合实施的重点地块旧改项目以及污水处理项目;转贷区级使用317.4亿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改、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前期费用等项目。再融资一般债券额度554亿元,全部转贷区级使用。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471亿元中,市级使用241.9亿元,转贷区级使用229.1亿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对本市2022年市级预算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5222.5亿元调整为5635.6亿元,增加413.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611.5亿元调整为2045.7亿元,增加434.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曹吉珍在说明中强调,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将把转贷各区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正式下达各区。各区根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结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及行业“十四五”规划,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市将持续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为发挥专项债券积极作用打好基础。根据国家和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