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过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对2023年夏季高峰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以及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提出新要求。
培训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目前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涉及的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如《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游泳池水质标准》(CJ/T244-2016)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会上,市卫健委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沈文源表示:“在夏季开放期间,各游泳场所应高度重视场所卫生要求,切实落实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展每日水质自检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市民健康权益。”
此次培训还对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的要点进行了解读。培训结束后,为提高培训效果,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以期进一步提高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了解,为进一步增强场所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有序开展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