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居家治疗隔离条件:感染者最好单独居住,非必要不外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唐一泓 发布时间:2022-12-08 15:33

摘要: 同住人怎么防止交叉感染?

如果感染了,什么样的情况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如果居家,需要注意什么?同住人怎么防止交叉感染?如何鉴别自己是否康复?在12月8日下午举办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回答了市民关心的问题。


袁政安介绍,居家治疗建议满足以下要求:(1)居家治疗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2)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使用后要立即消毒。(5)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居家期间,阳性感染者及同住人均要严格遵守居家治疗的各项要求,居家治疗人员和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自已的情况并配合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与阳性感染者的同住人,袁政安建议:(1)做到与阳性感染者分开居住,最好使用独立卫浴,阳性感染者使用后应立即进行消毒。(2)尽量减少与阳性感染者的接触,特别是近距离的接触,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需做好个人防护。(3)做好居住环境、物品表面的消毒,定期开窗通风。(4)加强健康监测,同住人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较轻,可以与阳性感染者一起适当延长居家时间。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摄 影:唐一泓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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