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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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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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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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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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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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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质量科副科长陈春晖:城市放射卫生安全的守护者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孙明敏 发布时间:2019-11-22 13:07

摘要: 上海市卫健委监督所质量科副科长陈春晖,在放射卫生监督一线一干就是25年,以出色的职业素养,保障着城市公共卫生安宁。

[劳模名言]


做自己,相信自己,勇于突破自己。


[人物聚焦]


陈春晖,1994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进入上海市卫生防疫站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2000年至今,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从事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国家放射卫生监督首席专家,上海市放射卫生首席监督员, 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分会委员,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上海市预防医学会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专家。


获得荣誉:全国首届卫生监督员技能竞赛综合第一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


主要从事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在职业与放射卫生方面兼具理论和实践经验。多年来,负责了多项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包括奥运会、世博会、进博会等;提炼了本市多年来在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的经验,提出了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体系建设的概念并付诸实践,提升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自主管理能力;起草了多项上海市职业和放射卫生规范性文件;研制了两项上海市放射卫生地方标准;参与撰写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书籍5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在全国和本市培训了大量的放射卫生监督骨干、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医疗机构放射从业人员。


[劳模风采]


一座城,一群人。为了守护一座城市的安全,总有那么一群人,在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领域,用自己的责任和专业,默默守卫着共同的家园。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质量科副科长陈春晖,在鲜为人知的放射卫生监督一线一干就是25年,以出色的职业素养,保障着这座城市的公共卫生安宁。


首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状元


1994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的陈春晖,进入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开始了放射卫生监督的职业生涯。当时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的都是来自于核物理等专业的人员,对于陈春晖来说,这几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陈春晖及时调整心态,接受了全新的挑战,并很快进入角色,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在放射卫生监督一线锻炼成长。


机遇青睐有准备的人。2012年,当时卫生部组织首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参赛者是全国各省市的卫生监督行业精英。陈春晖以综合第一的成绩获得了个人一等奖。


陈春晖的专业是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在比赛中,有一个环节是要考现场操作。为了考验监督员的专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布置了一个充满“陷阱”的实验室,用真实的放射性面源模拟了放射性污染的台面,并设计了一些可能被污染的关注点。陈春晖回忆说,任务是要找出这个放射源,并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把它的污染值测出来。难点在于,不仅要找出这个放射源,而且其他相关的一切细节,从个人防护到检测点的选择,到周围可能被污染的其他地方以及最后检测数值的读取和计算等,都要一一做到位。


这次技能竞赛,陈春晖去参赛可能存在一些偶然,但对于平日认真工作的她拔得头筹却是必然。之后,她不仅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又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获得了“全国放射卫生监督首席专家”和上海市放射卫生首席监督员称号,逐渐成长为放射卫生领域的知名专家。


监督员要有“鹰”一样的眼睛



25年的监督员生涯,练就了陈春晖一双火眼金睛。她深感监督员肩上责任的重大以及专业素养的重要。出色的监督员,除了专业知识的储备,还需要拼智慧,面对一些“不老实”的监管对象,监督员需具备鹰一样的眼睛,与“刁蛮”对象斗智斗勇,以取得客观科学的实据,不让“滑头”的人有机可乘。


陈春晖印象深刻,有一次对一家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台放射诊疗设备的一项检测指标不合格,要求对方整改,设备重新维修合格后才能使用。再次上门复查时,对方强调那台设备已经不用了,并抹去了相关记录。陈春晖不动声色,迂回查阅体检报告,在体检项目中发现端倪,循着这条线索证实不合格的设备仍在运作,于是叫停处罚,记分通报。在一次全国的督导检查中,某省一家医院的一个加速器机房锁着,还加挂了一把链条锁。正是这把锁引起了陈春晖的注意,她记住了机房号,在查看治疗计划的时候特意查阅了机房信息,果不其然,这个被院方紧锁的“未启用”机房其实尚未经过验收合格就使用了,并且这一发现还牵出了其他的违法行为。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放射卫生监督一线的监督员,陈春晖公正执法,清正廉洁,诚信服务于各类放射诊疗机构。为保障奥运会、世博会、进博会等大型活动顺利开展,陈春晖严格督查有放射诊疗项目的定点医院,确保放射诊疗安全和诊疗质量;对相对风险大的进行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保障了活动期间放射卫生领域的高质量、高安全。执法工作中,她既有严格的一面,又充分体现服务指导的原则。世博会前,陈春晖检查某定点医院时,发现该院有违法行为,这家医院欲通过其私交让她手下留情。陈春晖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按法律规定给予了处罚。同时,从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角度对医院晓之以理,积极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耐心指导,帮助他们及时整改,以最快的时效完成了门诊大楼验收和放射诊疗项目许可变更,使这家定点医院合理合法开展医疗保障工作。


城市放射卫生监督的一颗螺丝钉


用陈春晖自己的话说,她是卫生监督战线一名普通的监督员,哪里需要她,她就出现在哪里。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经常要深入工厂、医院检测放射源。化工厂的反应釜一般女性很少去,身材娇小的陈春晖总是无惧无畏,当仁不让爬上高处近距离检测放射源仪表;有可能被放射性污染的场所,她从不退缩,找出污染点,坚持用数据说话;进入一些强度较高的辐射场所,她冲在前面,既为年轻同志做好榜样,也用事实告诉他们,做好防护,风险是可控可防的。放射诊疗监管,是放射卫生监管的重中之重,既要做好前期预防,把好审核关,更要加强事后监管。本着对病人、医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陈春晖在从事许可工作的时候,牢牢把好审核关,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在事后监督的时候,抓住防护管理的关键环节,确保达到放射防护要求。


通过长期的努力,陈春晖在放射卫生方面兼具理论和实践经验,她提炼了本市多年来在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的经验,提出了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体系建设的概念并付诸实践,提升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自主管理能力;起草了多项上海市职业和放射卫生规范性文件;研制了两项上海市放射卫生地方标准,为城市的放射卫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因为热爱,所以专业。“从一而终”的陈春晖坦言,放射卫生监督员跨多专业多学科,只有不断学习,才有底气与对手打交道;只有牢记使命担当,才能时时守住上海放射卫生安全的大门。


陈春晖透露,下一步,她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方面,从劳动防护基础保障着手,为劳动者筑起一道职业病危害防护网。




责任编辑:朱红妹,孙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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