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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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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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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上述免责声明适用于任何非因劳动报过错导致的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

(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或任何其他诉因) 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伤害。

7.7 对于劳动报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劳动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劳动报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劳动报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劳动报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8 劳动报保留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进行以下任何行为的权利:

(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八、法律责任


8.1 用户理解并认可,劳动报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在使用劳动报时,请用户自行对内容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用户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账号使用、运营、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劳动报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劳动报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劳动报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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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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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起亿万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27 09:28

摘要: ——在全总十七届七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凝聚起亿万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在全总十七届七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3日)


谭天星


我代表全总十七届执委会主席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执委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2022年工会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履行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


1月11日,蔡奇同志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听取全总等5家中央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充分肯定群团工作成绩,对做好2023年群团工作作出指示。刚才,王东明同志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新征程上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会工作情况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下,在王东明同志带领下,全总和各级工会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着力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权服务质量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全面做好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


坚持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突出出来,体现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结合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2年,全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学习交流18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常态化。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在广大职工中和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王东明同志在大会开幕式上宣读贺信,第一时间就学习宣传贯彻贺信精神作出批示,多次发表讲话提出要求,全总和各级工会迅速通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深入基层广泛宣讲等形式,有力推动贺信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和研究阐释,召开理论研讨会,王东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是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全总和各级工会迅即行动、周密部署,迅速兴起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王东明同志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出席全国工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以及部分在京党的二十大代表、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等会议并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总和各级工会通过多次召开会议、及时印发通知、举办专题培训、出版《党的二十大精神职工学习问答》、劳模工匠党代表微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部署、深入宣讲、广泛动员,有力激发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团结奋斗热情。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系统谋划工会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和中国工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或评估办法,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转化为做好工会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


三是以“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强会”以及工会报刊、网站等平台阵地作用,大力提升全总官微和在抖音等新媒体官方账号传播力,总结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工作成就经验,彰显工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积极作为。坚持不懈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成功举办2022年“中国梦·劳动美”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特别节目,打造全国职工线上健身运动平台,开展职工主题阅读、书法美术摄影、歌曲舞蹈曲艺、线上健身等活动,挖掘推广《麓山之歌》、《钢铁意志》、《南粤工匠》等优秀文艺产品,深受广大职工欢迎。深化“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影响力、感召力持续提升。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红色工运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联合举办纪念安源路矿工人运动100周年座谈会,对全国第一次劳动大会旧址等进行整体修缮和展陈提升,命名发布第二批全国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扎实推进“云游红色工运地标 建功伟大复兴征程”项目,教育引导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以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5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系统总结经验,认真谋划发展,扎实推动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多措并举深化改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回顾改革5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部署。举行产改5周年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改革成效的宣传。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全国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制定出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机制、评价考核机制、专题培训机制、分类指导机制的意见。以协调小组名义首次对31个省(区、市)推进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接受中央改革办专项督察。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意见》,开展十大产业百家企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成员单位协同作用。举办产改专题培训班,编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文件汇编》等,加强经验总结与培训交流。组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家委员会,加强改革理论研究。


二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地方工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竞赛试点,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发挥产业工会优势,开展特色品牌竞赛。不断拓展职工素质提升途径,扎实推进工匠学院建设,建设各级各类工匠学院279家。借助“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开展线上培训,参加学习培训职工累计达2亿人次。组织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全年组织技术工人100.5万人次。深化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开展产业工人学历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各级工会投入资金1.1亿元,帮助30万职工提升学历水平。


三是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成功举办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495项职工创新成果在线签订成果转化意向书,涉及总金额84.86亿元。以“匠心逐梦 强国有我”为主题,举办首届大国工匠论坛,汇编出版《大国工匠风采录》、《巾帼劳模时代特征和成长规律研究报告》等书籍,制定激励保障措施,为大国工匠和工匠人才展现风采、分享经验、切磋技艺、提升素养搭建平台。突出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导向,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联合发布2021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2022年“最美职工”,推出《大国工匠》第九季,启动2022年“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营造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举办劳模工匠进校园示范活动、新时代巾帼劳模工匠宣讲活动等,受众920万余人次。目前,全总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已选树大国工匠87名,各省(区、市)已选树宣传省级工匠5288名、地市级工匠2.2万余名。


(三)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为重点深化维权服务。


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为不同职工群体提供更加精准对路、贴心暖心的维权服务。


一是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快递、外卖等行业为重点,制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推动美团、饿了么、滴滴等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派单机制、配送时间、奖惩规则等事项开展协商,探索创新民主管理工作内容和方式。配合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参与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评估工作。启动2022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将“服务月”拓展为“服务季”,拉长时间线,扩大影响面。联合开展2022年度“暖途·货车司机职业发展与保障行动”,形成13个行动签约项目。大力加强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召开建设工作座谈会,开展最美站点推树等活动,截至2022年底,各级工会累计投入资金18.9亿元,建设服务站点11.17万个。


二是拓展维权服务的范围领域。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聚焦受疫情影响职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千企万岗促就业 勠力同心促发展”全国工会线上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线上专场招聘会等系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坚持兜底保障和提升发展并重,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修订《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协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遇到临时性困难的职工送温暖和帮扶力度,拨付9.6亿元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筹集两节送温暖活动款物36.26亿元,召开关爱和帮助核工业特殊困难群体工作总结会议,组织开展2022年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经费普惠职工的长效机制,推出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20条措施。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推进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举办“会聚良缘”工会职工交友联谊示范活动。召开第三轮工会对口援疆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工会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新修改的《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编写《工会法》释义和学习问答,在工会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直播间,组织线上知识竞赛,播发宣传片等,地方工会推动和配合当地立法机关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或工会条例。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15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开展劳动法典编纂前期研究,各地工会积极推动、参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地方立法。配合政府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地方工会落实欠薪报告制度、推动当地及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四)以更大力度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深入贯彻“五个坚决”要求,以建强用好长效机制为保障,抓紧抓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促进职工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坚决有力防控风险。各级工会盯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职工群体和重点节点,全面开展排查化解。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分类处置机制,妥善解决一批职工信访反映突出问题。


二是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召开2022年全国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座谈会,王东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指导各级工会高效运转落实“五个坚决”要求长效机制。加强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推树第二批全国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开展系列创新活动。制定《关于全国工会平安中国建设工作的意见》,构建工会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体系。


三是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第27次会议和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经验交流会,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巡回演讲。建立完善全总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启动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培育工作。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开展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推动职工技能和创新要素参与企业分配。加强民主管理制度理论研究,推动民主管理立法进程,加强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动态监管,制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推进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动完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各级工会全年累计调解纠纷28.9万件,调解成功率82.84%。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加大工会法律服务力度,推出首批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例,开展2022年全国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开展普法宣讲活动2.9万场次,帮助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4.6亿元。推进工会法人登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统筹做好职工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估工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省级工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和工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全总安全生产工作被国务院安委会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整体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发展。


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专题研究部署深化工会改革工作,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工会改革发展。


一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总加强对省级工会的调研指导,以“下发一个通知、实现一次高层次的直接沟通、召开一次专门的研究会、形成一些相关的政策意见、推动解决一批问题”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落实落地。扎实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并与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推进,与工会重点工作贯通起来落实,巩固提升工会工作质量水平。激发产业工会活力,制定产业工会工作评价体系、激励机制相关文件,高标准做好7个驻会全国产业工会集中换届工作,配强配齐领导班子,调整和优化委员单位结构,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走访”、“大交流”、“大实践”、“大支持”活动,加强产业工会与相关部委、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以及新业态头部企业的沟通联络。着力推动形成群团组织工作合力,与全国妇联协调协同,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推动确定的十个合作事项落实落地。推动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2022年各级工会投入专项保障经费2.9亿多元,下派蹲点干部1.7万人。


二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以推进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为牵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台资企业、社会组织等建会,制定《关于加强互联网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集中推动美团、京东、网易、唯品会等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全部实现建会突破。创新建会模式,持续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行动,实施重点群体入会项目制,多次召开工作会、推进会、座谈会等,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兜底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2021年以来,全国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37万人。开展“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聚焦“政治引领强、组织功能强、服务阵地强、制度机制强、作用发挥强”的“五强”目标,全总带头对口联系100个县级工会并安排1.5亿元给予重点支持,带动实现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全国2800多个县级工会对口联系指导全覆盖。持续推动依法纠正国有企事业单位撤并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问题。开展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结对共建”试点活动。基本完成全总“十四五”信息化工程(一期)主体建设,搭就全国工会服务平台框架,实现工会大数据整合,全总“智慧工会”平台雏形已现。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扎实开展稳定制造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工人阶级队伍、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问题等重点课题调研,深入了解掌握我国职工队伍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反映广大职工新诉求新期待,夯实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基础。加强CPTPP劳工条款研究,提出应对策略。加强红色工运史的梳理研究,组织编撰工会史志。成立智库研究中心,有效发挥智库专家作用,加强劳动与工会领域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学术研究,切实提升工会理论研究质量和水平。


(六)深入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一是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总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022年全国工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会系统和全总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查改”专项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推进会,部署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广泛创建模范政治机关,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选表彰6个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标兵单位、11个示范单位。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直属单位健全纪检组织和纪检工作机构,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正风肃纪,以实的举措深化反腐败斗争,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和集体谈话。落实全总机关党的建设专项督查整改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机关新任局处级职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做好对组织人事、财务、资产、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再监督。组织开展全总党组第六轮巡视,实现巡视全覆盖。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向国际劳工界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成功举办第十一届金砖国家工会论坛,派员视频出席第110届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会议等,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工人故事、中国工会故事,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贡献工会力量。积极做好工会港澳台工作,成功举办海峡职工论坛。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做好女职工关心关爱服务和特殊权益维护。健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工会企事业改革。深化工会财务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工会经费收缴与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


二、2023年工会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工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23年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着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着力提升维权服务质量,着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着力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工会十八大胜利召开,凝聚起亿万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学习宣传,狠抓贯彻落实,形成生动实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全总和各级工会深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把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工会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开展分层次、全覆盖培训轮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领会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思想体系、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理解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系统性研究、整体性解读、权威性阐释,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公开出版《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各项工作。在职工群众中着力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宣讲,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运用工会报刊、网站、“三微一端”、出版社、院校、文艺团体等阵地,充分发挥党的二十大代表中劳模工匠、技能人才、工会干部的作用,多运用职工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广泛开展分众化、差异化、精准化的宣传宣讲,做到有滋有味、打动人心,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引导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度、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专项督办“回头看”制度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见到实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深化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有力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常态化开展内部巡视,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三是着力增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着眼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丰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职工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全面辩证看待形势发展变化,客观看待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信心、鼓足干劲。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职工心理健康,开展全国职工思想状况调研,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更有情感、更有温度、更有力量。持续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工会史志研究编撰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持续做好“最美职工”、“大国工匠年度人物”等劳模工匠典型的选树宣传,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开展中国工运史展览、职工书屋建设,命名发布全国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的职工文艺队伍,建设职工文化精品库,挖掘和推广一批职工文化体育项目,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持之以恒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和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聚力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唱响新时代“咱们工人有力量”。


一是加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转化应用力度。研究制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在梳理总结产改5年经验的基础上,系统谋划深入推进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发挥全总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产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参与单位的沟通、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集成,深入推进十大产业百家企业深化产改专项行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意见》。着重抓好民营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为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加强顶层设计,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差异化考核,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精准性。


二是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十四五”时期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充分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等竞赛活动,举办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探索新产业新业态开展竞赛的新形式,加强对非公企业竞赛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进一步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加大大国工匠的培养选树宣传力度,从政策制度安排上做好关心关爱大国工匠工作,举办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暨大国工匠论坛,积极推动设立中国工匠日。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开展第七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突出创新补助资金项目的导向性、规范性、精准性,支持职工开展创新活动、参与企业创新攻关,示范带动更多资金支持一线职工技术创新。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做好202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


三是构建促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作体系。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扣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将培养造就高素质产业工人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求学圆梦行动”,推进产业工人学历能力提升试点。促进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推动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有效构建起校企人才培养输送机制。紧扣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不同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推进产(行)业工匠学院建设。继续与科技部联合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女职工数字赋能工作。推动开展普惠制的职工技能培训,做好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流动性较大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发挥工会疗休养院作用,大力组织开展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推动建立完善职工职业生涯成长规划,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努力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


(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维权服务工作,努力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切实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积极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一是突出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高度关注疫情对职工就业的冲击和影响,加强对职工就业形势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大就业帮扶和就业培训力度,深化工会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等就业服务品牌,发挥全国工会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矩阵效能,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推动消除就业歧视。大力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职工技能和创新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提升技术工人薪酬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开展第三届全国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积极发挥工会在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中的作用,配合做好最低工资评估、根治欠薪工作,推动地方工会落实欠薪报告制度。推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推动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深化“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健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加强劳动法典编纂前期研究。


二是加强困难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入摸排疫情对企业和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力度,把维权服务工作向保健康、防重症的重点聚焦,健全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监测预警机制,推进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加大常态化送温暖和困难帮扶工作力度,巩固拓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持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全面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和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的协商协调机制,就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奖惩制度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开展协商。推动快递、外卖、网约车、货运等行业签订集体合同,推动研究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配合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协议)示范文本,推动企业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等服务阵地建设,规范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持续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公益活动,推进全国职工健康促进工程,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加强工会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努力促进各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


三是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落地见效,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依法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民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创新职工民主参与的方法路径,推动民主管理立法进程,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制定深化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分类规范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表彰。持续推进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将各地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四)加强职工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主动仗,从做好预防性工作逐步向积极预防与主动解决问题并重转变,把“五个坚决”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分析研判,探索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年度专项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网约配送等行业明确劳动定额等基本劳动标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联合制定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联合开展表彰。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法院+工会”、“人社+工会”等多方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探索推进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全周期动态治理。围绕涉及职工群众的权益问题,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培育选树第一批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科学设置创建标准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审评估制度建设。叫响做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品牌,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全国工会平安中国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是加强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长效机制作用,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情况,全面评估工作成效。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有力增强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的工作力量,织密织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渠道畅通的工作网络,全面提升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的信息支撑能力。


(五)加强智慧工会建设,构建工会网上工作新形态。


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迅猛发展形势,加大智慧工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工会网上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不断释放工会创新发展的活力。


一是加快工会网上平台建设。本着管用、善用、安全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全国工会“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逻辑统一、覆盖全国的工会大数据系统和服务平台,打造系统功能强大、服务内容丰富、数据能力全域的全国智慧工会“一张网”。加大工会网上服务资源和应用系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互联网和工会工作融合发展,形成深度关联、业务协同、运转高效的整体工作格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指导监督,建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二是增强工会网上普惠服务实效。探索建立全国数字化产改地图,建设创新成果申报、人才智库管理、技术技能交流等应用系统,打造内容丰富、学习简便的职工技能提升线上培训课堂,完善“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功能。创新线上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强化“学习强会”面向基层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会员的知识服务功能,优化“全国工会服务地图”,打造普法、监督、调解、援助、信访等工会维权服务云平台,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丰富、更直接、更精准、更便捷的服务。畅通网上入会渠道,推广“扫码入会”等网上申请入会新途径。探索建设工会大数据中心,整合工会系统信息资源,消除数据壁垒,实现共享交换,完善工会智慧数据库,为实现工会普惠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职工网上思想政治引领,整合全总新媒体账号资源,建强用好全国工会新媒体矩阵,巩固网上舆论阵地。持续举办“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开展红色工运资源网上VR展馆建设,推出更多新颖的融媒体产品,不断丰富“云上思政”供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标党建抓工建,落实责任、建好制度、规范行为,扭住建强组织、搞活工作这个关键,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推动工会改革和建设攻坚突破,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一是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组织建设为牵引,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入会,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深化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成果,推动互联网企业、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建会扩面提质。加强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引导各地建立一批示范性工会联合会,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立健全纵横交织、条块结合的工会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坚持典型引路、推广经验做法,细化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国县级工会工作水平得到普遍提升。制定实施《关于推动新时代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社会组织数据库,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着力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制定全总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工会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适时召开中央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依法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兼挂职干部工作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壮大基层工作力量。会同省级党委加强领导指导,推动相关省级工会严格落实规定程序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省级工会换届任务。


二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和基层工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工会干部培训轮训等工作,持续深化送教到基层等活动。加强工会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制度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引导工会干部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伟大斗争,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健全完善工会干部培训体系,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搭建工会干部培训锻炼平台,完善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工会领导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引导工会干部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


三是深化工会经费、财务、资产管理体系改革建设。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经费收缴、预(决)算管理、财务监督与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基层工会组织经费直达机制,推动解决县级以下特别是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突出问题。建立普惠职工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直接服务职工群众。深入推进工会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提高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推动解决全总基建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本级企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支持力度。


2023年下半年将召开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统筹做好中国工会十八大筹备工作。全面做好系统总结新时代十年特别是过去五年的工会工作、部署安排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履行换届等相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总工会领导机构、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作,把中国工会十八大开成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工人阶级使命光荣,工会组织责任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导亿万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勠力同心、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工会十八大胜利召开,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贡献智慧力量。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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