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总工会出台《关于推进“县级工会加强年”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依据今年9月制定出台的《湖北省总工会“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明确统筹省市县三级工会工作力量,强弱项、补短板、增活力,推动县级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工作措施》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工会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请研究解决县级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要落实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工会部门预算纳入财政保障,推动解决困扰县级工会作用发挥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力争形成决策性意见和政策性文件,为推进县级工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省、市(州)两级工会要坚持资源、服务、平台三下沉,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辖区内县级工会工作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实际问题,统筹资源力量,实施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此次出台的《工作措施》明确了省、市(州)两级工会对于“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的统筹支持内容,包括选优配强县级工会班子,规范工会协理员等社会化工作者的使用管理,支持每个县级工会配齐3名集体协商指导员,支持县级工会配备民主管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信息员、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员等。同时支持县级工会服务职工阵地建设。
此外,《工作措施》还从增强团结引领功能、组织职工建功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4个方面明确了县级工会工作重点任务。同时要求建立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