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安全无小事,工伤要防患于未然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刘振思 发布时间:2021-05-26 08:35

摘要: 简而言之,即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患于未然。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本身都不愿看到的。在《劳动法》中有关于劳动安全操作的条款,既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也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减少安全事故,既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义务和权益保障,也是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损失的重要安全生产一环。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虽然有着《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障,但这些都是事后对于受到侵害的劳动者的保障,如果能够安全生产、安全作业,谁有愿意吃到工伤这一份苦头?


用人单位要提高对于工伤预防的认识,通过经济上投入、管理上规范、技术上规避的手段和办法,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以防范职业伤害的发生。简而言之,即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也需要积极配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摄 影:刘振思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闵行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推出“四线...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