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共九章六十九条,对商务区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保障等作了明确和规范。《条例》有何亮点?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戴柳作出解读。
一方面,“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第一次在上海地方正式入法。《条例》第三条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商务区立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判断和战略抉择的落实。
另一方面,《条例》中写入了许多创制性内容作支撑。突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新”,第三十二条提出支持商务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港,积极对接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第三十九条提炼出反映金融与贸易便利化程度、区域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开放指数”;关注到人才来沪的居住成本,第六十条提出实施商住用地动态调整机制,允许按照程序将商务区内已建低效商办楼宇改造为租赁住房,将有利于商务区的人才导入;等等。
“我们这次很明确,是用‘促进法’的方式推动商务区功能提升,”戴柳表示,“这是一部很‘接地气’的条例,既把国家战略落实好、承载好,又对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现在有待解决的一些瓶颈问题作出突破。这样的法律是有生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