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惠企政策“干货”之缴纳“延期”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0-06-18 16:10

摘要: 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社保减免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并行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后,本市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将继续实施。对于受疫情影响已延缴报备的困难单位,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减免范围社会保险费部分(含个人缴费部分),仍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除了社保缴纳“延期”外,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缓缴。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


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此外,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和公积金缴存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将推迟三个月。


【操作提示】社保延期缴费办理流程如下:


步骤1,预申报:通过12333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延期缴纳预申报。


步骤2,电话回访:社保部门在收到预申报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将进行电话回访,向申报企业了解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申报延期的原因,并指导企业提交正式的书面说明材料。


步骤3,书面材料备案:书面材料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出,社保部门会在回访时告知具体邮寄地址。在收到书面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社保部门将通过电话向申报企业反馈备案结果。


步骤4,备案成功实行暂缓扣缴:凡是备案成功的单位,社保部门都会电话通知单位,备案结果网上查询功能近期即将上线。本市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因此,社保部门将从次月起,对属于疫情期间月份应缴纳企业单位社保费,暂缓扣缴。只需办理一次申请备案手续,无需每月申请报备。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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