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交警部门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本市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通知。相关部门建议广大驾驶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车驾管业务。同时,现场办理部分业务请出示核酸检测证明。
目前,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在“交管12123”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上海交警”APP、“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网上办事平台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免检标志等高频车驾管业务。为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减少传播感染风险,请有业务办理需求的车主、驾驶人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自即日起,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各交警支队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驾驶证补换证(需现场拍照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单位互联网平台面签备案、“沪C”号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办理上述业务均需进行人脸识别),除需现场测温、出示“两码”外,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确需前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办事区域办理业务。
此前发布的驾驶人考场防控措施继续执行。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要求的,交警总队车管所各分所、属地交警支队及各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社会化延伸“窗口”将按当地防疫部门规定执行防疫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