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和银行卡千万不能提供给别人”,虹口检察官与居委治保主任实例互动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烺 发布时间:2022-02-20 13:16

摘要: 惩处为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形成全行业阻诈、全民防诈的氛围已是势在必行。


“贾某收到一条微信好友发来的信息,向其借钱应急,贾某该怎么办?”“你突然被拉入学校的家长 QQ 群,群里有自称老师的人说要买教辅书,让家长扫码交钱,在一名家长的带头下,大家都纷纷扫码付款,你作为家长该怎么做?”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在广中路街道花园坊党群服务中心举行电信网络犯罪反诈普法活动,检察官们在和社区企业代表、居委治保主任的互动中,普及新鲜的反诈防骗知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其中呈现犯罪群体泛化、年轻人居多和犯罪隐蔽性强的特点,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亟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环境治理和全民防诈的氛围,“惩”“防”“治”的结合已刻不容缓。


“蒋某收到短信,对方自称其是公安民警,说他的银行账号与一宗洗黑钱案件有关,需要冻结其银行账号,现在要求蒋某配合调查,需要其将银行卡内的钱打入国家的指定账号,等调查结束之后才能将钱还给蒋某。


“以下有四个选项:A、打电话联系短信中自称的警方;B、将钱打入国家指定账号;C、打 110 电话报警,寻求警察帮助。蒋某该怎么做?”


随着虹口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婧的提问,有人回答:“这还不简单,选C啊。”


“确实,做题目也许很简单,但在现实生活中,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一位企业财务人员在和诈骗分子‘沟通’了近半个小时后,就给指定账号汇款900多万元。”曹婧以自己曾经办理的一个案件现身说法,场内唏嘘声一片。


“这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不被话术蒙蔽的清醒头脑”,曹婧总结道。


区人大代表、广中路街道同济里居委会民政干部包蔚玮感慨地说,自己的母亲也曾是一位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作为家属切身感受到检察官走进社区普及反诈防骗知识,非常有必要。


“今天晚上我就要和家里人讲,手机卡和银行卡一定一定不能提供给别人,因为检察官说了,一旦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活动,就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活动结束后,一位居委治保主任若有所思地说道。


摄 影:陈烺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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