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出台后,女性生育假多了30天,女性生娃的假期和男性陪产假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由此可能加剧女性因生育遭受就业歧视。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提出建议,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也增加到30-42天。对此,大家怎么看?
劳动报微信公众号“醒来”据此发起一项调查,结果逾七成受访者赞同生育假成本应由男女双方用人单位承担,建议将男性陪产假也大幅延长。
逾七成受访者:
休假带娃成本应双方单位共担
此次调查共有14703名读者参与。
问题1:“谁在休假带娃”?你了解的情况是以下哪一种?
72%认为“主要由女方休假带娃,并且生育假成本,事实上由女方用人企业(单位)承担”;
25%认为“主要由女方休假带娃,但是生育假成本,男方企业(单位)会承担一些”;
3%认为“主要由男方休假带娃,承担成本”。
问题2:如何看待“目前生育假成本主要由女方企业(单位)承担”这一现象?
17%认为“合理。约定俗成”;
70%认为“不合理 。男女双方企业(单位)都应该承担”;
13%认为“说不清楚”。
问题3:假如推行男女用人单位共同负担生育成本制度,你觉得有哪些好处?
40%认为“用人单位招男招女都需要分担生育成本,有助于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28%认为“减轻家庭单靠女性带娃压力,有助于女性更好地回归职场发展事业”;
32%认为“有助于鼓励男性承担更多带娃工作,增强男女平等意识”。
由调查可见,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目前休假带娃的主要承担人是女方,赞同由男女双方共同带娃,由双方用人单位共担休假成本。
事实上,强制男女同休生育假,发达国家早已推行了这一政策,实施效果如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冯丹龙告诉劳动报记者,以欧洲为例,英国实行的是弹性带薪产假,英国男性有2周的带薪产假。
在法国和德国,男性可休4周带薪产假。在瑞典,每生育一个子女,父母共享16个月的带薪产假,并规定两个月必须由男性享有。
如今,在很多欧洲国家,妻子上班,丈夫单独带孩子出门、单独照顾孩子是很常见的。
冯丹龙认为,欧洲男性休产假政策效果明显。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欧洲的人口出生率低迷,实施男女同休产假后,欧洲的人口出生率不断提升,进入21世纪,主要欧洲国家的生育率恢复到了较高水平。2014年,法国的生育率为2.01,瑞典为1.85,爱尔兰为1.81、丹麦为1.79,英国为1.79。“以上国家较高生育率,与男性产假福利政策紧密相关。”
女性休生育假
企业到底有哪些成本
为什么延长女性生育假期后,有可能会加剧女性就业歧视?因为,目前的生育休假成本大多由女方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报记者梳理了当前上海产假、生育假的具体政策:
上海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
正常产假:158天(产假98天+生育假60天)
难产假:在正常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
上海陪产假——
根据规定,男配偶陪产假为十天 ,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告诉劳动报记者,假期工资要分成两部分来看。
其中,98天产假期间,按照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社保机构向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用以支付职工工资,若津贴数额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李凌云说,生育假的津贴资金来源,上海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覆盖,但大多数省份只是笼统地要求由企业承担。
“尽管有社保基金通过生育津贴等部分分担了生育假期间的工资,但生育假期间超过生育津贴部分的工资和陪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全额工资均由企业承担,同时所有这些假期期间的社保费用单位都需要正常缴纳。”上海市政协委员陆敬波说。
对于女方用人单位来说,实际支出成本还不光是假期生育津贴不足部分的补偿支付、假期社保费用,还包括因岗位空缺导致的增量用工成本。
“生育保险覆盖面应进一步加大,部分灵活就业的女性群体如何纳入保障范围值得思考。”上海社科院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包蕾萍研究员表示,生育成本不仅仅体现在劳动报酬上。“职工休假涉及工资支出、岗位空缺的影响、另雇他人替代的成本等多方面问题。当前社会的生育率低与家庭友好政策较少也有关系,应该设法让更多男性也参与进家庭育儿中。”
男女同休生育假
不能光让企业做雷锋
陆敬波告诉记者,他之前的调研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您的企业需要政府出台哪些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这一问题时,高达80.14%的参与调研企业选择了“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减免”。
“考虑到减免的操作性不强,建议采用返还或补贴的方式,对职工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企业为该职工缴纳的社保费,按一定比例补偿给企业,并形成精准而便捷的固定机制。”陆敬波说。
包蕾萍认为,不能光让企业做雷锋。“生育率的提升从长远看有助于整个国家劳动力数量和规模的提升,家庭、社会、国家都是受益方,因此各方共担一些是合理的,让企业更重要的是在保障女性权益同时实现自身发展。”
对此,李凌云也表示认同:“当前,失业保险基金相对充裕,建议丈夫陪产假、父母共同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此外,她还建议对于女职工生育后顺利返岗的企业,建议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一定数额的生育稳岗补贴;对于女职工享受产前假、哺乳假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一定的比例的工资补贴。
此外,包蕾萍认为应尽快加强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国家应加大公共托育体系的建设力度,减少育儿压力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影响。“例如加速建立完善0-3岁的托育体系,培养充实相关的照护人员,以减少育儿压力对女性职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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