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上海市人社部门对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
凡经本市各级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含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2020年度网络化业务核检且结果合格的,均应纳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范围。本市其他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经区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参加2020年度网络化业务核检且结果合格的,应纳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范围。
培训机构等级评定主要针对培训机构在评估年度内的总体运作情况进行评定。主要包括办学条件与质量、依法与诚信办学、培训成果与荣誉等内容。培训项目等级评定主要针对培训项目在评估年度内的总体运作情况进行评定。主要包括办学规模、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内容。
本次评定的等级分为A、B、C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对评定为A级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求意见后,由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对评定为B级、C级、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认定。对培训质量和诚信不达标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许可证到期的不予换发,许可证未到期的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