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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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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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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跳槽令”为什么拦不住基金经理离职?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9 15:32

摘要: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基金经理作为核心人才,近年来正在加速流动,这也是一个行业高速发展的必经阶段。

“我们是小庙留不住大佛,虽然公司再三挽留,但还是留不住”。谈及8月以来接连离职了三位基金经理,某中型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连连叫苦。


今年6月20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正式施行, 不过。wind数据显示,自6月20日至8月25日,仍有66位基金经理官宣离任。


在公募基金规模超过26万亿的今天,基金经理离职这一原本正常的现象,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能牵动投资人的神经。最严跳槽令,为什么阻挡不住基金经理离职的脚步?


基金公司:小庙留不住大佛,大庙也留不住神仙


6月20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员工离职静默期制度,基金经理等主要投研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非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等工作。这意味着,基金经理“公奔私”,需要一年的静默期,这一新规也被业内称为“最严跳槽令”。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今年以来共有167位基金经理离职,2018年至2021年这项数据分别是185、224、252、321。随着公募基金行业规模的逐渐攀升,基金经理的流动速度正在加快。


但如果和新聘的基金经理数量对比,可以发现,每年新聘任的基金经理人数远超过离任人数。2018年至今,新聘基金经理的数量分别是418、470、541、760、343。


与之对应的,则是公募产品数量的翻倍。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自2018年底至7月底,公募基金产品的总数依次为5626只、6544只、7913只、9288只、10010只。



图片表:2018年以来历年基金经理新聘和离任数量对比 来源:Wind,界面新闻研究部


从今年以来离职基金经理的数量来看,博时基金为7位,嘉实、安信、农银汇理为5位,工银瑞信、华安、华夏、汇添富、广发、南华、金鹰均为4位。



图片表:今年以来离任较多的基金公司明细 来源:Wind,界面新闻研究部


上文提及的华南这家基金公司,8月份接连流失三位基金经理,其中一位业绩比较优异,管理的一只可转债基金在去年同类产品中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


“其实可以理解,业绩优异后肯定想去更大的公司,在大平台施展拳脚。”上述人士表示,越是头部的基金公司,整体资源越多,也会更加向投研条线倾斜,更有利于基金经理成长。


为什么选择6月20日之后?“这里头有个很敏感的时间节点,公募一般是6月30日发放上一年的年终奖,所以很多有跳槽意向的同事都要等到6月底拿到年终奖后才辞职。”多位公募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


谈到基金经理的跳槽,多家公募人士认为,“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是最受伤害的”,“如果基金经理出名后就跳槽,对基金公司伤害很大。我们一般都是再三挽留,但如果执意要走,留也留不住。”深圳某TOP10的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2021年,一位做固收+基金经理的业绩不错,公司内部还给予了他一定的奖励,但是没想到6月份拿到年终奖,7月份就提出了离职。”


不过,令投资者震动的是,今年以来,不少头部公募也留不住自己的顶流基金经理了。林森、周应波、董承非等多位顶流基金经理先后从易方达、中欧、兴全等大厂离职。如果说小庙留不住大神,那为什么大庙也留不住神仙?


财务自由后,他们还追求什么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6.20”前离职的基金经理大部分选择创办或加入私募基金,也有部分选择加盟个人系公募基金。


例如,原中欧明星基金经理周应波在3月末成立了上海运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旗下前知名医药基金经理葛晨加入高毅资产;原华安基金投资总监、明星基金经理崔莹,与林森先后加盟上海勤辰;原兴证全球基金副总经理董承非加入老同事兴全基金原副总经理杜昌勇所创办的睿郡资产,任公司管理合伙人、首席研究官,昔日“兴全三剑客”杜昌勇、王晓明、董承非再聚首。


“当顶流公募基金经理提出离职,他们在想什么?”,当界面新闻记者将这个问题抛给上海某外资猎头Ceclia时,她说,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是“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还要追求什么?”


“应该是自由,一种金钱以外的自由,可以跳出公募对投资范围的限制,按照自己的能力圈,自由管理一些资金,从而实现人生价值和成就感。”一位新晋300亿基金经理思考后回复。


“对于公募来说,合规是生命线,你管理的基金持仓、投资范围、资产组合占比,需要每日收盘后报送给合规技术部门。公募基金的净值是每日更新的,业绩排名也都是公开的,压力很大。”该基金经理表示。


“公募压力太大了,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有时候基金净值公布晚了一个小时,或者净值跌了几个点,就有基民在评论区骂我偷吃,口出恶言。”华南一位刚刚从公募离开的投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自己目前选择在一家私募股权基金做投研,按照项目拿提成,压力小了好多,“至少不用每天忍不住去看各个评论区的留言”。


26万亿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


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总体总量已经从51.45万亿增加至67.87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一枝独秀,从2018年底的13.03亿元发展至今年二季度末的26万亿元,近乎翻倍。


相比之下,私募的发展规模则从2018年底的12.78万亿元增加至2021年底的19.76万亿元。



图片表:2018年以来各资管子行业规模对比 来源: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 界面新闻研究部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基金经理作为核心人才,近年来正在加速流动,这也是一个行业高速发展的必经阶段。


为什么投资者觉得这两年离职的基金经理人数分外多?百嘉基金董事、副总经理王群航认为,这和公募“破圈”有关。之前也有基金经理离任跳槽,但是大家对于基金并不熟悉,这些消息仅仅局限在圈子内。这两年随着“坤坤”、“兰兰”、“蔡公子”等基金经理越来越被投资者熟悉,所以关注度格外高。


今年以来, 资深猎头Ceclia特别忙,她对接的金融机构客户招聘需求比往年多了2-3成,“最多的是私募公司,其次是一些上市公司的理财投资部门。公募的招聘需求比较少,主要是比较基层的一些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的职位。”


“因为大神都不需要通过猎头来招聘,一般都是圈子内直接引荐和勾兑。据我所知,公募圈子的人脉都是相通的,如果一位基金经理的业绩很优异,会有多个公司的高管直接出面伸出橄榄枝。”Ceclia说。


在猎聘网站上,搜索基金经理这一关键词,界面新闻记者看到,除了少数两三个权益基金经理的职位外,其余多是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薪资待遇显示,每个月的固定薪酬在3-6万之间。



图片表:猎聘网上正在招聘的基金经理职位薪酬明细 来源:猎聘App


在Ceclia看来,投资类的职位一向是最难招聘的,应聘的人员往往学历高眼光高野心大,心思活络,往往手里拿着好几个offer选来选去,跳槽频率也比较频繁。


是否需要“离职前冷静期”


已经施行的“最严跳槽令”,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员工离职静默期制度,基金经理等主要投研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非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等工作。长达一年的静默期,是否会影响基金经理的下一任职业生涯?


“可能会有些许影响,但这一年的时间要求不会成为基金经理跳槽的决定因素。”某头部公募人士表示,一般基金经理新跳槽到一家公司,会先有3-6个月的时间来适应新公司,接手或者新发基金都要间隔6个月左右。现在的新规定变成一年,其实影响不太大。


作为代客理财的金融行业,基金经理的离职对于投资者的影响不言而喻。如果基金经理决定要跳槽,那么一般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公司,开始走离职程序?


“各家公司的流程不同,一般是基金经理本人提出离职,公司管理层视情况会进行谈话。如果去意已决的话,会由稽查部门进行内审,审查基金经理在职期间的工作、持仓是否合规,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由人力部门办理离职手续。”上海某老牌公募人士表示,一般是2-3个月的时间。


“有些基金经理是打算自己创业做私募的,那么可能他们提出离职的时间会更早,会有半年甚至一年之久。因为在创立私募公司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的前期准备工作,基金经理就算是没有提出离职,那也肯定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该人士表示。


“希望监管部门可以出台针对基金经理离职的相关指引,比如要求基金经理在正式离职的3个月前必须公告,否则每次都是基民傻傻等到最后站岗。”在雪球论坛上,关于基金经理离职要不要提前公告的话题,一直是投资者讨论的热点。


而在提出离职等待稽查的时间内,基金公司往往会对其在管产品新增基金经理,这也被投资者解读为“基金经理要跑路”的关键征兆。


“相比机构类的投资者,我们肯定是最晚知道消息的。相比‘让机构先撤’的戏码,个人拿着真金白银投资,才是最需要保护的。”去年年末至今年年初,在这波“公奔私”的大浪潮中,有多位基金经理早在半年前就传出离职的消息,在一些消息灵通的销售机构的建议下,已经有机构提前进行了大额赎回。


做投资,最关键的是人。在近年公募基金发展的大浪潮中,基金经理这一小众的职业骤然被聚光灯笼罩,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他们的职业选择,也关乎到千千万万普通投资人的财富。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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