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我讨要了这么多次的钱终于在年底拿到手了,我可以过个好年了。”这是王阿婆在普陀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终于讨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8月24日,普陀区检察院召开以“能动履职支持特殊群体起诉,提供有温度的民事检察产品”为主题的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这起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普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接到案件线索——60多岁的王阿婆迟迟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款。得知该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王阿婆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情况。
原来,王阿婆是一名是退休返聘人员,与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签订了长期合同。自2019年起,学校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拖欠王阿婆工资,为了这笔钱,王阿婆不知道找过学校多少次,均遭到各种理由的推诿。
在了解到检察院有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的职能后,心灰意冷的王阿婆重新鼓起讨薪勇气:“我不懂法律,真是没办法了,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帮助我起诉。”王阿婆对检察官说。
审查后,检察官认为王阿婆作为年老退休人员,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遂受理本案并开展细致调查核实工作。
为切实助力王奶奶讨薪维权,检察官多方调查取证,以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相关文书作为关键证据,证明王奶奶与培训学校合同系劳务合同关系,因劳务关系可以不经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2021年11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为了让王阿婆尽早拿到工资,减轻诉累,2021年12月28日,检察官前往普陀区法院诉调中心共同参与庭前调解,经与普陀区法院共同释法说理、居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培训学校支付王阿婆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