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2018年南北工资差距达13%,就业弱势群体影响更大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赟 发布时间:2021-09-24 15:45

摘要: 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南北差距问题,正视北方经济结构的转型压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共同富裕目标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并确立到2050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但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下,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区域差距依然明显,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部分地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南北地区差距出现扩大迹象


近年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呈现新变化,随着东中西部发展差距基本保持稳定,南北地区差距又出现明显扩大的迹象。


本文按照经济地理学视角,将中国东北、华北、西北等省份划分为北方,将西南、华南和东南等省份划分为南方,将华东的山东和华中的河南划分为北方,华东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华中的湖北、湖南划分为南方。


为验证结论稳定性,本文采用“秦岭—淮河”线划分南北,将分界线两侧的区县分别识别为南北方,并匹配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中的区县代码,由此得到南北定义的微观样本。


为表述方便,本文“南北差距”统一指南方相对北方的工资优势。工资定义采用统计局“工资性收入”概念,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薪酬福利、食物补贴、住房补贴等用人单位给予的一切货币与实物工资,也包括自己的其他劳动收入所得。本文工资不包括劳动者个体的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或转移性收入,只包括与个体就业活动有关的劳动报酬。为避免季节性因素干扰,选择年工资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并用小时工资进行稳健性检验。


工资差距随收入分位提高而下降


本文从微观住户角度分析南北工资差距在1995~2018年的变化趋势,发现2013年以后南北工资差距进一步扩大的现象,并从市场化角度来解释南北工资差距的变动,并提出气候环境、地理区位或制度体制等都不是最近南北差距扩大的主要成因,而市场化培育才是南北差距水平及其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所以政策改革方向不是直接的政府干预和资源配置,而是要完善市场体系本身的各项制度,包括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等基础性制度。


具体来看,研究发现,中国南北工资差距在2013年后呈反转扩大态势,控制个人特征后2018年南北工资差距达到13%,且在低学历、年轻劳动力、女性等弱势群体上更加明显。


南北工资差距随收入分位提高而下降,在高分位端几乎不存在南北差距。市场化显著提高了个体工资,在使用工具变量法缓解内生性问题后,发现各个维度市场化对个体工资均有显著影响,且对低学历、农民工、低工资群体的影响更大。


由于南北市场化程度存在明显差距,且近几年又出现反弹扩大,所以南北工资差距在2013年又开始明显上升。基于工资变动的跨期分解结果发现,市场化差异解释了2013~2018年南北工资差距变化的40%左右。


市场化改革不仅能提高经济效率,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既然北方发展不足的重要原囚是市场化囚素,这说明政策着力方向还是要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以提高市场化水平来吸引资金和劳动要素流入,而不是一味通过财政倾斜的方式来改变北方不充分发展。北方需要建立内生于市场微观主体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并用发展的方式来促进北方的充分增长,由此缩小与南方的不平衡问题。


落实负面清单降低北方市场准入门槛


本文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南北差距问题,正视北方经济结构的转型压力,加快北方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努力提高北方市场化水平。


首先要统筹国内一体化市场,鼓励南北方产品和要素间双向流通,促进低学历和年轻劳动力自由流动,以高水平市场分工激活北方市场活力。


其次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北方市场准入门槛,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提高民营经济地位,鼓励在北方地区建设更多的市场经济示范区,由此提振北方经济并缩小南北差距。


再次是鼓励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家合理合法财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畅通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推进企业市场注销便利化,完善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处理和回应机制。


(本文原作者:万海远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陈基平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王盈斐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浙江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释放哪...

7省份公布2021年工资指导线!...

专家观点|工会对企业员工工资的影...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