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队8名员工集体上诉苏宁!索赔工资奖金等约305万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王卫朋 发布时间:2021-03-15 19:27

摘要: 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之外,该俱乐部自过去舜天时代开始,长期在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尚存在不规范行为。

在投资方停止运营后,江苏队(原江苏苏宁)解散已基本成为定局,外援外教离开,主力球员纷纷寻求转会,或许并不急于追讨欠薪。但对于普通球员和俱乐部员工来说,俱乐部拖欠的工资、奖金等,却是他们养家糊口的本钱。根据网易体育的报道,3月15日下午,江苏队8名员工,包含队医、队务和翻译等人正式委托律师起诉由苏宁控股的江苏足球俱乐部。


据了解,该律师团队代理员工方赴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俱乐部拖欠工资(2021年前3个月)、奖金(2020年)、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提起仲裁,本次集体争议劳动者各项诉求涉案总金额3,053,122元,其中经济补偿是最大的一笔,总额超过200万元。


2月28日,江苏队发文宣布停运。目前,该球队外援外教已先后离队,本土主力球员当中吴曦回归申花,顾超回归浙江队,李昂加盟上海海港,球队解散已只是时间问题。据了解,这些球员为了能够以自由身身份顺利转会离开,基本放弃了俱乐部拖欠他们的薪水和奖金。


但对于俱乐部普通员工的欠薪和离职赔偿问题,苏宁一开始用N+1进行谈判,后来改为N+3,这个赔偿一并包含了所有的数目(欠薪、奖金、经济补偿等等)。其中的N是以苏宁集团入驻后员工的就职时间长短,换句话说最长也就是5年的工龄。这对于不少在苏宁接手前就在队里,已经连续工作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的老员工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他们认为,江苏队这个单位是一直不变的,变化的只是股东和队名,苏宁的补偿方式想把员工的工作年限给抹去。


(江苏队的徐庄训练基地已经人去楼空)


由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直意见,因此,江苏队的员工在3月11日通过快递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单位,以俱乐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之外,该俱乐部自过去舜天时代开始,长期在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尚存在不规范行为。代理律师指导8名员工在上周向南京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两个部门的内部稽核机构,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等主要材料,依法投诉。


员工主要诉求是要求该俱乐部对于历史上社保、公积金尚未缴费的年限进行补缴,对已经缴费但未足额缴费年限补足基数。由于这上述员工的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相比,差额很大,预计俱乐部补足基数、承担的滞纳金等等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责任编辑:王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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