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期待,往往也意味着心怀热爱。每年年初,对新年里劳动法领域的新法规进行展望已成为一大“传统”,采访劳动者对于新年里工作的新期待,似乎也做到了与欢乐祥和的氛围相呼应。但要牢记的是,新法规的出台实施,背后的初衷都在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因此,新法规终要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劳动者解决面对的难题,不让他们满怀的期待成空。
近20年间,我国劳动关系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就业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都对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局面,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必须加快跟上步伐,逐步走向完善。
灵活就业群体、互联网行业技术人员是近年来新经济形势下催生出的新兴职业,在新职业给劳动者带来“灵活”“自由”等“新体验”的同时,也产生了“新问题”。因此,相关的制度保障要跟上。例如,在社保缴纳、劳动关系确认、工作时间以及薪资报酬等方面,应注重补齐新兴职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短板,赋予其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
另外,自2014年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起,我国开始注重对女职工在劳动领域进行特殊保护,但在现实中,女性因各种原因受到职场性别歧视的事例并不少见。年龄和性别不应成为限制女性就业的枷锁,企业用平等的眼光看待男性和女性求职者,才是激活人才市场、消除性别歧视的关键所在。新修订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许多内容,注重女性在求职、就业以及创业道路上的切身需求,致力于有效促进女性实现平等就业。
其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劳动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求助“有门”,他们才能够对自身的工作一直有所期待、有所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