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短乘长”还霸座,春运容不得如此添堵。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在从上海虹桥站开往湖北宜昌东的G2384次列车上,一女子因霸座被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
高铁霸座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涉嫌违法。这两天,随着春节前客流最高峰的到来,交通出行保持高位运行。铁路部门及相关方面都在为旅客顺利、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此时高铁霸座的出现,既是对春运秩序的扰乱,也是对其他旅客出行权益的侵犯,最终遭警方行政拘留,算是咎由自取。
类似高铁霸座的案例,已非首次出现。以往,霸座者给出的原因不尽相同,有的明明自己买了靠过道的座,却非要坐车窗的位置,有的为方便充电,有的自称“起不来”,各种歪理五花八门,总之就是不起身不让座。此次高铁霸座的女子,则有些“另辟蹊径”。
据报道,当日,该女子乘坐高铁从上海虹桥前往湖北汉口,但是她只购买了上海虹桥至常熟的票,后续到汉口的车票并未购买成功。在列车从常熟站开出后,后续乘客上车,该女子拒不让座。该女子此番霸座还牵出了火车票“买短乘长”的问题。其实,“买短乘长”本身就不是一个被提倡的行为,此前就发生过“买短乘长”致列车超载的事件。
2024年9月1日,2024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在无运输能力时,列车有权拒绝“买短乘长”旅客补票和继续乘车。
对铁路部门而言,法律法规层面没有责任为“买短乘长”者保障座位需求,道德层面也没有义务为相关乘客可能面临“无座可坐”的风险兜底。
就乘客而言,更需认识到,针对“买短乘长”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应以成熟理性的心态面对。毕竟,无论是铁路部门、后续坐车的乘客,都是在规则之内行事,而“买短乘长”的操作已然是在规则之外“捡漏”,相关乘客更要有这种规则意识。
霸座,企图让别人“让着”自己,总想无理也要争三分,这种不讲道理、不守规矩的行径,逾越了公共行为的边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