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不拒绝“流浪汉”读者,为何令人动容?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光明日报微信公号 吴亚琦 发布时间:2024-11-14 07:30

摘要: 公共图书馆是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不同身份的读者的阅读需求,都应该被正视和尊重。在公共权利的行使和保障上,理应被同等对待。

近日,有福建厦门网友反映,近一年多来,前埔图书馆长期有流浪汉出现,气味刺鼻,卫生情况堪忧。就此,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答复称,经核实,这位“流浪汉”也是一位读者,经常在固定时间来到前埔分馆,有轻度智力障碍,不擅与人交流,形象稍显邋遢,但没有影响其他读者阅读的行为。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表示,每一位公民都有进图书馆阅读的权利,我们不能拒绝他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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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虽然也没人能说清图书馆的模样该符合何种标准,但博尔赫斯这句名言道出了人们心中对图书馆样貌的诸多浪漫想象,或干净素雅,或端庄严肃,是享受阅读的场所,更是诗意的栖息地。大体来说,是一个与流浪汉不修边幅的外在形象不太相符的空间。


为何“流浪汉”读者出入图书馆会令留言网友感到不适和担忧,由此也能推测一二。具体来看,网友一是反映流浪汉存在个人卫生问题,二是觉得他白天在图书馆、晚上在垃圾堆旁边出入,“有点吓人”。在跟工作人员反映过但没法处理的情况下,希望相关部门帮忙查清楚。


其实,从公共卫生和个人安全角度出发,网友提出这样的诉求也并非不能理解。对此,图书馆工作人员对“流浪汉”读者的仪容仪表、举止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劝说,该读者之后再次进馆时,已经更换了衣服,理了头发。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也表示会对该读者个人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持续关注和提醒。


相关部门在保障“流浪汉”读者入馆权利的同时,也处理了留言网友的诉求,这一答复让不少网友觉得“处理得当”。的确,公共图书馆是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图书馆,不同身份的读者的阅读需求,都应该被正视和尊重。在公共权利的行使和保障上,理应被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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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图书馆内阅读。新华社发(王永胜摄)


图书馆不拒绝每一位读者,是公共设施尽可能悦纳和服务更多人的应有之义。但正因为图书馆承载了人们心中对理想和文明的浪漫想象,它们对公众和城市的价值和意义又不止于公共场所,更是人们开放的精神空间。它的“不拒绝”,不只是不拒绝每个踏入的脚步,更是尊重和熨帖每颗对知识的向往之心。


也正因此,无论是之前农民工给东莞图书馆留言“余生永不忘你”,还是多省市图书馆对流浪、拾荒者开放,总能拨动人们心底柔软的那根弦。因为这种时刻对文明的理解,不局限在“看上去”是得体的,更是思想上的包容与共鸣。


这也能对个人权利和公共空间带来一些思考。公众期待的公共服务的呈现是有序的、体面的,但因为人与人本就各不相同,实际可能是多样的、不尽如人意的,很多时候需要个人权利的让渡和理解。同时,公共管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当开放与包容的程度提高,管理自然也需要一直跟上。

责任编辑:张千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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