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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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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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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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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发布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5-04-09 15:17

摘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方对相关问题的政策立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方对相关问题的政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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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中方认真履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方违反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义务;中国践行自由贸易理念,认真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损害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中美可以通过平等对话、互利合作解决经贸分歧。


白皮书表示,中方始终认为,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作为发展阶段、经济制度不同的两个大国,中美双方在经贸合作中出现分歧和摩擦是正常的,关键要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通过对话协商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白皮书的发布背景、主要内容、中方对中美经贸关系的立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发布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近期,美方在以芬太尼为由先后两次对华加征合计20%关税的基础上,又对华加征34%的所谓“对等关税”,并进一步加征50%关税,美方还在讨论取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就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提出征收港口费的建议限制措施。对于这些单边主义、霸凌主义限制措施,中方坚决反对,已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坚决采取反制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中方在此背景下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旨在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系统阐释中方对中美经贸关系相关问题的政策立场,阐明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对中美双边经贸关系的损害,展示中国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意志。


白皮书全文2.8万字,由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正文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中方认真履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方违反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义务”“中国践行自由贸易理念,认真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损害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中美可以通过平等对话、互利合作解决经贸分歧”。


问:中方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基本立场是什么?


答:中美经贸关系是中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在自然禀赋、人力资源、市场、资金、技术等领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完全可以实现互利共赢。中美经贸关系既对两国意义重大,也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中美两国建交46年以来,双边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中美贸易额从1979年的不足25亿美元跃升至2024年的近6883亿美元。双向投资存量超过2600亿美元。中美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水平不断提高,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提升作出重要贡献。中美各自取得成功,对彼此是机遇而非威胁。


但是,近年来美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不断对华出台加征关税等经贸限制措施,严重干扰中美正常经贸合作。中方不得不进行正当反制。我想强调的是,贸易战没有赢家,中方不愿打贸易战,但中国政府也绝不会坐视中国人民的正当权益被损害和剥夺,如果美方执意进一步升级经贸限制措施,中方有坚定的意志、丰富的手段,必将坚决反制,并奉陪到底。


作为发展阶段、经济制度不同的两个大国,中美双方在经贸合作中出现分歧和摩擦是正常的,关键要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通过平等对话妥善解决分歧。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按照两国元首通话指明的方向,本着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原则,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加强对话、管控分歧、促进合作。中方愿与美方就两国经贸领域重要问题进行交流,通过平等对话磋商解决各自关切,共同推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问:中方如何看待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贸易伙伴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


答:美方有关做法违背基本经济规律和市场原则,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冲击多边贸易体制,罔顾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利益平衡结果,无视美国长期从国际贸易中大量获利的事实。美方将关税作为实施极限施压、谋取私利的武器,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经济霸凌行径。


美方打着所谓的“对等”“公平”的旗号搞零和博弈,本质上是追求“美国第一”“美国特殊”,是以关税手段颠覆现有国际经贸秩序,以美国利益凌驾于国际社会公利,以牺牲全世界各国的正当利益为代价,服务于美国霸权利益,人为切断原有成熟的全球供应链产业链,打破以市场为导向的自由贸易规则,严重干扰各国经济发展,影响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增长,遭到国际社会普遍反对,美国内也有很大反对声音。


历史和事实证明,美方提高关税解决不了自身问题,反而引发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推高美国通胀压力,削弱美国产业基础,加大美国经济衰退风险,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问:美方认为巨额贸易逆差让美国“吃亏”,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美货物贸易差额既是美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必然结果,也是由两国比较优势和国际分工格局决定的。中国并不刻意追求顺差,事实上,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从2007年的9.9%降至2024年的2.2%。


客观认识和评价中美双边贸易是否平衡,需要全面深入考察,不能只看货物贸易差额。美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占有显著优势。美国是中国服务贸易最大逆差来源地,逆差规模总体呈现扩大趋势,2023年为265.7亿美元,占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总额的9.5%左右。综合考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本国企业在对方国家分支机构的本地销售额三项因素,中美双方经贸往来获益大致平衡。


近年来,美国对华逆差在总体贸易逆差中占比下降、对全球逆差规模攀升。事实证明,对华加征关税非但不能缩小美总体贸易逆差,反而导致美国进口成本上升,进一步扩大逆差。


积极扩大进口,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自2018年11月起,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每年均在上海举办,参展国家和意向成交金额逐年增长,累计意向成交金额超5000亿美元。2024年,中国进口总额为18.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进口规模创历史新高,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中国将继续挖掘进口潜力,把中国超大规模市场打造成为世界共享大市场,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问: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如何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践行自由贸易理念?


答: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全面履行加入承诺,遵守和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大幅开放市场,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有效性权威性作出积极贡献。


首先,完善基于规则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将合规评估作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切实提升贸易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构建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法律体系。第二,切实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降税承诺,多次大幅自主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截至2010年,中国货物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关税总体水平从2001年的15.3%降低到9.8%,接近发达成员的平均约束税率9.4%。第三,严格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各项补贴纪律,及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补贴通报。2023年6月,中国提交2021-2022年补贴政策通报,涉及中央69项和地方385项补贴政策,实现省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最后,通过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系统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球企业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千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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