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协调两区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提示清单》,明确共62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涉及市场监管、税务、交通等多个执法领域。
据了解,近年来,执委会协调两区一县深化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实施,深入探索行政裁量权基准协同建设,努力以法治赋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8月,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截至目前,根据适用涉企免罚清单,已办理免罚案件432件,免罚金额超2000万元。
此次示范区免罚提示清单的发布推行,将进一步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跨域协同,在示范区内统一免罚标准和执法规则,推动示范区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一体化。
据介绍,目前一体化示范区三地已达成共识,注重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引导行政执法单位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积极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实现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降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及时纠错,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包容环境。为增加行政执法人员“免罚”法治底气,对于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能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实质影响的行为,清单中列举明确其违法行为要件、不予处罚条件及不予处罚依据,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具体化、标准化的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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